局机关各科室、担保中心、煤炭管理站:
为提高工作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建设信息化、节约型机关,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推行无纸化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无纸化办公的文件范围
从2015年4月1日起,局机关的各类文件、简报和汇报材料(密件和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的纸质存档文件等其他另有规定的文件除外)的接收、办理和传阅都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
二、继续接收、办理的纸质文件范围
以下文件、材料继续通过纸质文件传输和办理,不得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传输和办理: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文件;
(二)上级来文、来电中,注明是“秘密”、“机密”或“绝密”等级的来文、来电;
(三)涉及人事任免审批过程的文件;
(四)涉及财政资金安排、追加预算的文件。
三、其他要求
为确保我局无纸化办公顺利进行,请各科室高度重视,紧密配合,抓紧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学习自动化办公系统使用方法,确保办公自动化系统发挥作用。
(二)落实专人在工作时间内登录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查看和接收公文,在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公文流转畅通。
(三)各科室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遇到技术上的问题,或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统一上报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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