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之星的决定 | ||
索引号 | F0001-0201-2015-1221318 | 发文字号 | 鹤政〔2015〕22号 |
发布日期 | 2015-08-14 | 成文日期 | 2015-08-04 |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之星的决定 鹤政〔2015〕22号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8-14 字体大小: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持续完善创业创新服务,全面推进全民创业创新各项工作,涌现出一批创业创新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全民创业创新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朱明甫等12人“创业之星”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创业创新典型学习,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创业创新政策,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创新工作,为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鹤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之星名单 2015年8月4日 鹤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创业之星名单 一、全国创业专项大赛一等奖 奖励金额 朱明甫 鹤壁国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万元 二、河南省创业大赛优秀奖 张贞国 鹤壁市甲午三义炊具有限公司 2万元 刘建峰 鹤壁市凌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万元 三、鹤壁市创业大赛一等奖 孙国顺 河南美丽鸟车业有限公司 3万元 四、鹤壁市创业大赛二等奖 王文君 鹤壁市古柏文化工艺品店 2万元 孙炳良 河南省炳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万元 赫素利 鹤壁市果一方种植专业合作社 2万元 五、鹤壁市创业大赛三等奖 申利霞 河南爱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万元 张 珂 鹤壁市淇河家政有限公司 1万元 王 柯 鹤壁市可可童画美工坊 1万元 田 静 鹤壁市田氏宏源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1万元 周建红 鹤壁淇香调味品有限公司 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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