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施方案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5-1283020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5〕75号
发布日期 2015-11-18 成文日期 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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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5〕75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11-18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鹤壁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1月2日

  鹤壁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施方案

  利用政府投融资平台与金融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发展投资基金,是新形势下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资金要素问题的重要途径。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推动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加快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高新技术培育和产业优化升级,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发起设立鹤壁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设好、管好、用好该基金,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基本构架。鹤壁发展投资基金是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为“母基金 子基金”构架。母基金10亿元,下设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金属镁产业发展基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信息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基金,总规模100亿元。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根据落地项目情况,逐步设立确定。

  (二)设立方式。采取政府资金、基金管理公司资金和社会资金联合方式设立。市政府出资部分委托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投资集团”)出资,基金管理公司为市投资集团与惠银东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银东方”)共同设立,社会资金包括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大型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等。鹤壁发展投资基金母基金中,市投资集团占20%,其余80%由基金管理公司协同合作的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出资认购。子基金由母基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联合设立。

  (三)投资模式。母基金主要作为各个子基金的引导基金,也可进行直接投资。子基金投资模式为“债权 股权”方式。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主要投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治理、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政府性融资类项目等;金属镁产业发展基金主要投资金属镁精深加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行业整合等;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主要投资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提升改造、文化市场建设及经营性、收益性文化旅游项目等;信息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信息产业、“互联网 ”等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根据我市发展需要设立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等其他子基金。

  (四)收益及退出方式。基金存续期一般为5 2年(即5年投资期,2年回收期),每只基金根据需要确定存续期限,存续期到期清算后可延续发行。基金根据不同特点确定收益、退出方式。

  收益方式:功能类(政府类)项目一般采取固定回报方式,产业类项目主要来源于项目或者产业收益。对于基金管理公司认为有风险、但市政府指定投入的产业项目,政府给予一定补贴。资金使用成本的高低由供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定。

  退出方式: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作为优先级合伙人优先退出,代表政府的市投资集团资金作为有限次级合伙人之后退出。政府主导的项目投资,可采取政府授权国有公司在投资项目、子基金、母基金层面回购其他优先级合伙人投资的股权,政府补贴收益,项目结束后清算,归还债权等方式退出;完全市场化、商业化运作的产业和创业投资类项目,可采取收购方溢价收购、清偿债务、产业并购、首次公开募股(IPO)上市等市场化方式退出。

  二、决策管理机制

  (一)投资决策机构和程序。设立功能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产业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基金项目投资最高决策机构。功能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市政府牵头设立,产业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公司按行业规范组织设立。

  每年由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投资方向和重点,市发改委和有关县区、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推荐基金支持项目,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核把关后,根据项目性质上报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二)基金管理体制。母基金由市投资集团与惠银东方联合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金拟定为2000万元,其中市投资集团占股比35%、出资700万元,惠银东方占股比65%、出资1300万元。子基金由母基金管理公司单独管理或由母基金管理公司与其他合作机构共同管理。所有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规范运行。

  (三)风险控制机制。实行项目决策、基金管理、资金托管三分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选聘合格的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方,按照托管合同约定托管基金资产,确保资金安全;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负责评估和控制风险。

  以政府为主导的无收益、准收益性功能类项目,基金投资收益率低于最低收益约定的,政府予以补偿或兜底。通过完全市场化、商业化运作的产业类投资项目,按照投资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享受收益、承担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鹤壁发展投资基金联席会议,统筹确定基金规模、谋划确定投资项目、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基金尽早设立和健康运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基金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配套资金、功能类项目回购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基金投资中长期开发计划,建立基金投资项目备选库,向基金管理公司推荐投资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需要基金支持的重点产业项目,完善有关手续,帮助争取国家扶持政策。市投资集团与惠银东方负责做好基金设立具体工作,科学规范运营,有效控制风险。市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做好基金的监管和审计工作,确保基金高效、健康运行。

  各县区牵头做好本区域需要基金投资的项目推荐工作,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参与项目过程管理,落实回购保障措施,争取政策支持,确保基金运转有序推进。

  (三)创造良好环境。建立资本金注入机制,将财政涉企资金、基金收益等以市投资集团资本金形式注入,增加积累,滚动使用,用于基金做大做强;建立市场化运行体制机制,采取公开招聘、选聘等方式,解决人才保障等问题;根据全市财力和资源情况,提供必要物质保障,保证功能类基金项目按期回购,维护政府信用和良好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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