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
索引号 F0001-0201-2015-1291023 发文字号 鹤政〔2015〕37号
发布日期 2015-12-03 成文日期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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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 鹤政〔201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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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1月30日

  
鹤壁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

(2015—2016年)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质量立市、质量强市战略,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领域质量水平大幅度提升,逐步形成了大质量工作格局。今年2月2日,我市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但是还应该看到,与国内外一流城市相比,我市质量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29号),巩固和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以大质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提升我市质量强市建设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持续打造标准化工作独特优势

  (一)确保成功创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市。深化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建设,完善主导农产品标准体系,强化标准、检测、监管、服务、推广、加工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环节,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高效开展。2016年10月前做好各项验收准备,确保2016年底创建成功。(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委农办、科技局、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供销社、气象局、农科院)

  (二)扎实推进工业标准化。围绕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在煤电化材、食品、汽车零部件等传统主导产业,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1—3项。在电子信息、金属镁精深加工、现代家居、纺织服装等新兴先导产业,推动企业将1—3项专利技术转化为产品标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提升服务业标准化。以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高铁鹤壁东站为主体,抓好2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围绕绿色建筑、城市生态人居环境等关键技术,探索开展绿化与园林、环境卫生与市容治理、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在我市休闲旅游、新型物流、电子商务、批发零售等领域大力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新增服务标准化项目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高铁鹤壁东站、质监局、发改委、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旅游局、商务局)

  (四)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逐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加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力度,全面清理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编办、质监局、发改委、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二、全面提升质量基础保障能力

  (五)大力推进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在提升完善国家镁及镁合金产品质检中心基础上,重点在煤电化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现代农业等领域建设1—2家高水平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围绕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积极引进1—3家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检测、检验及认证机构。研究出台推动我市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和整合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业局、科技局、财政局)

  (六)强化计量支撑作用。将计量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检测体系。推进法制计量工作,培育和规范计量检定校准市场,深入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等民生计量活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七)健全认证认可体系。积极推进质量、环境、社会管理、文化教育等领域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率达到60%以上。推动节能、节水、节电、节油、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认证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加强对强制性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的监管,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对认证机构、咨询机构、从业人员和获证企业的监管,建立和完善认证市场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着力增强创新创造驱动能力

  (八)加快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积极完善中国科学院半导体所河南研究院、国家镁合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鹤壁研发中心等重大源头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与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国农科院分别联合共建研发平台。积极申报组建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九)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建立机制灵活、互惠高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1—3个以联盟为协调组织,以企业为主体,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等各类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有机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十)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发展能力。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等5大工程,提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在主导先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领域,形成1—3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监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十一)强化质量人才培育。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培训,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培训,培训覆盖率均达到100%。引导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对优势资源进行整合提升,推进校企合作,建立1—2个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对口输出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质监局)

  四、充分发挥品牌建设带动效应

  (十二)加强自主品牌培育。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在食品、电子信息等优势制造业领域培育1—2个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2—3家河南省著名商标企业。在特色农产品领域发掘1—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名牌农产品。在文化旅游等优势领域打造1—2个全国文化旅游品牌。鼓励企业拓展品牌文化内涵,积极申评中华老字号、河南老字号企业。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创建自主品牌,使我市更多优质特色食品农产品走出河南、迈出国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旅游局、农业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三)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发展政策措施,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健全以消费者认可、市场竞争中产生为基础的名牌培育认定制度。鼓励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努力争创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新培育2—3家市长质量奖单位,在教育、卫生、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市长质量奖零突破。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名优企业的扶持力度,在融资服务、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鼓励企业推进品牌价值测算,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十四)推进品牌示范区建设。围绕我市项目建设及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以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为重点,积极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培育形成1—2个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辐射作用强的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以市长质量奖、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企业为主体,以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为载体,培育形成2—3个区域品牌。(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局、各县区)

  五、巩固提高重点领域质量水平

  (十五)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在金属镁精深加工、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以食品、药品、建材、纺织服装等重点消费品为切入点,着力推动与健康安全和出口密切相关的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开展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融合推进“互联网 ”发展,提高高端制造业比重,促进产品质量升级。制造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以上,生产许可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认证证书覆盖率达到10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安全监测区域覆盖率达到100%,不发生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遭国外通报、退运或索赔责任的事件。(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业局、畜牧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鹤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六)着力提升工程质量。建立工程招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健全与规模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落实工程建设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现代建筑业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积极宣传贯彻《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实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新开工建筑项目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工程、大型水利工程、民用住宅工程等重大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新开工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十七)优化提升服务质量。围绕解决服务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以及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大力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旅游综合体、淇河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加快煤炭、陶瓷、食品、商贸等专业物流园区建设,积极争创1—2个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开展生产性服务示范区和生产服务功能企业认定工作,建立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顾客满意度评价体系。在金融、旅游、电信、医疗、交通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分行业发布服务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监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新局、银监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十八)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严格落实控污、控煤、控尘、控车、控油等工作,推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的应用,大力推进“蓝天工程”。严格淇河水资源保护,加强汤河、卫河等河流综合整治,强力推进“碧水工程”。通过生态示范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海绵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建设进程。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环保标准的硬约束,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林业局、质监局)

  六、强力推进大质量社会共治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市质量立市和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鹤壁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质量建设工作。将质量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依据。各县区成立相应组织,积极开展质量强县、强区活动。(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各县区)

  (二十)认真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引导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规模以上企业推行率达到30%以上。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推广和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型骨干企业覆盖率达到50%以上。推动企业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完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用建档率达到80%以上。开展质量信誉承诺,建立质量失信惩戒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公关、质量管理小组等质量管理活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安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十一)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实施特种设备监管“一岗双责”制度和特种设备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公告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计量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12345市长热线、12365质量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等服务平台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建立产品侵权责任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二十二)完善质量配套政策。健全质量强市工作政策体系,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加大对质量提升、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重点用于支持质量创新攻关、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认证认可监管、标准和计量体系建设、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监管、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等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新建国家、省级质检、检(监)测中心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安排专项信贷规模和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二十三)加强质量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报纸、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对质量强市建设进行广泛宣传。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兴媒体,及时发布有效的质量信息,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计量日、标准日、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质量主题公园、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作用,持续加强对鹤壁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和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加强质量文化交流,引导社会各界理解质量工作,关心、支持、参与质量强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各县区)

  附件:鹤壁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鹤壁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唐远游(市长)

  副组长:史全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于  燕(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裴文顺(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道林(市质监局局长)

  郝志军(市发改委主任)

  王朝庄(市教育局局长)

  秦志军(市科技局局长)

  梁彦儒(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张少敏(市财政局局长)

  薄迎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段东宏(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袁  远(市环保局局长)

  王志武(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赵成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本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金朝(市水利局局长)

  金志广(市农业局局长)

  姚中有(市畜牧局局长)

  郭保国(市林业局局长)

  蔺其军(市商务局局长)

  刘炳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杨明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山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薛保春(市统计局局长)

  张  涛(市旅游局局长)

  张国富(市安监局局长)

  李小莉(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李景让(市工商局局长)

  彭  龙(市国税局局长)

  孙福宪(市地税局局长)

  黄守惠(市银监局局长)

  孟振北(鹤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李玉红(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李  伟(鹤壁供电公司总经理)

  陈  良(人保财险鹤壁分公司经理)

  高  峰(人寿保险鹤壁分公司经理)

  雷呈杰(移动鹤壁分公司经理)

  司晓辉(联通鹤壁分公司经理)

  文永峰(电信鹤壁分公司经理)

  李世民(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马道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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