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直接投资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宝山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直接投资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5[320]号)转发给你们,相关要求如下:

  一、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投资指南要求,组织企业(项目)进行申报,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以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汇总后联合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二、企业上报材料装订成册。1、基础材料。登录河南农开产业基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nfof.com),点击“项目申报”注册,自行填报相关信息,提交审核后打印纸质材料;

  2、财务会计报告。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单位2013、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信用等级评定证明;

  4、承诺书。企业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和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不存在违反劳动、环保、节能、安全、税务等法律法规行为的声明(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三、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请于12月25日前将正式联合行文(含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第一批申报企业(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和汇总表(电子文档、见附件)分别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后续项目原则上每个季度末上报一次。

  如有关于此次申报的不明事宜,请联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联系人:万钰昊                 联系人:张东风

  联系电话:3316650              联系电话:3314697

  邮  箱:hbgxgh@163.com         邮箱:qyk33141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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