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F0001-0201-2016-1343889 发文字号 鹤政〔2015〕46号
发布日期 2016-01-11 成文日期 2015-12-31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鹤政〔2015〕46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1-11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36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以卫生城镇创建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环境改善和人民身心健康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实行源头控制,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我市加快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建立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具体目标

  1.到2016年:

  ——7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8%;

  ——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35%以上;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0%以上;

  ——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提高到40%以上,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提高到10%以上;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65%左右;

  ——具备条件的县道、部分乡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2.到2020年: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

  ——鹤壁市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城镇数量达到全市城镇总数的10%,力争实现省级及以上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全覆盖。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5%;

  ——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较大幅度提高,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高,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具备条件的乡道、村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三、工作任务

  (一)努力创造促进健康的良好环境

  1.以农村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加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支持村庄开展废弃物分类收集,交通便利且距离较近的村庄垃圾可采取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方式;选择适当技术,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进行集中处理。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随意焚烧。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组织开展义务劳动,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疏浚坑塘河道,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2.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完善预防控制设施,防止肠道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发生流行。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监测调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清除“鼠、蟑、蚊、蝇”活动。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研究,完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预防控制效果,减少环境污染。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

  3.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全市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加强农村特别是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抓紧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逐步实现市级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县级具备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能力。

  4.加快农村改厕和城区公共厕所改造建设步伐。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降低成蝇密度,有效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发生流行。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铁路公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教育和引导农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改厕适宜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各级政府要对改厕给予必要支持。要把农村改厕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沼气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相结合,合理整合项目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方投入的改厕筹资模式。要按照《国家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对现有公厕进行改造,积极推进标准化公厕建设。要在城区范围内消除旱厕,改建水冲式或无害化卫生厕所。动员社会单位公厕对外开放。要加强公厕服务管理,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中有关数量和等级要求。

  (二)全面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

  1.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社会和谐、精神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加大新闻媒体对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强健康教育内容建设,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坚决取缔虚假药品等广告,打击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打造一批健康教育活动品牌。积极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

  2.推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着力增强青少年体质,在政策、措施上加大对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扶持力度,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加强职工体育工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广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方法,指导个人根据体质和健康状况开展适合的健身活动,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健身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

  (三)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

  1.持续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地方负责、条块结合”的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方针,坚持社会“大卫生”观念,形成住房城乡建设、环保、交通运输、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等部门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有效破解城镇卫生管理难题,提高卫生城镇创建质量。各县区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市直部门履行好行业指导、协调、督导责任,加强对卫生城镇创建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改进评价标准和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对卫生城镇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等创建活动,发挥系列卫生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整体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让广大群众充分参与卫生创建。

  2.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充分发挥“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周末卫生日”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动员全市各界和全体市民积极参与“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周末卫生日”活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指导、协调、考评,确保落实到位。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加所在辖区组织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周末卫生日”等市容环境整治活动,主动完成活动任务,发挥率先垂范作用。

  (四)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1.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疾病防控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疾病流行规律和研判情况,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独特优势,及早动员部署,调动各方力量,从源头上控制疾病发生与传播。坚持群防群控,发挥乡镇(办事处)、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的群众工作优势,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的协作配合,形成共同防治疾病、促进健康的工作格局。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疫情防控、大型活动卫生防疫保障等工作。在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中及时组织开展环境和饮用水消毒、食品安全保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和垃圾粪便收集处理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2.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改革创新。采取切实措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加强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健康管理、健康促进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改进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容,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推动解决1—2个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各县区政府要针对一些地方爱国卫生机构弱化、协调功能不强、组织动员能力下降等问题,切实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确保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需要。要加强国家和省级卫生城镇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提高基层工作能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二)强化督导考核。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督导协调职能,完善目标管理、督导检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定期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各县区要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奖励制度。制定出台相关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推进我市卫生创建和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把卫生先进单位创建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必要条件。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乡镇)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可参照省级文明单位奖惩办法,对干部职工进行奖励。

  附件:具体目标责任分工

  2015年12月31日

附  件

具体目标责任分工

完成

时限

具体目标

牵头

部门

配合部门

责任

单位

2016年

加快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7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市委农办

市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8%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教育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旅游局

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35%以上;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提高到40%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0%以上;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提高到10%以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委农办、市环保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65%左右

市水利局

市教育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具备条件的县道、部分乡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市交通运输局

市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

完成

时限

具体目标

牵头

部门

配合部门

责任

单位

2020年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教育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鹤壁市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城镇数量达到全市城镇总数的10%;力争实现省级及以上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全覆盖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教育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5%

市水利局

市教育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较大幅度提高,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高,达到相关目标要求

市住房城和乡建设局

市委农办、市环保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市体育局

市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具备条件的乡道、村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市交通运输局

市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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