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F1000-0201-2016-1367742 | 发文字号 | 鹤政办〔2016〕2号 |
发布日期 | 2016-01-31 | 成文日期 | 2016-01-15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6〕2号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1-31 字体大小: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鹤壁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月15日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整改到位,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各县区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各县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象,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中经合法性判定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2015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象,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月中旬前,市政府安排部署工作,各县区制定工作方案。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6年1月下旬至6月,各县区依据下发的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开展核查,对日常工作中未及时制止和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组织查处并整改到位。适时进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重点案件,推动工作开展。 各县区要于6月10日前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卫片执法结果;市国土资源局于6月10日前完成对实地已拆除图斑的逐宗验收,6月20日前完成对各县区上报数据审核,组织对各县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并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 (三)审核验收阶段。市政府将于6 月底前完成对各县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及责任追究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严重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并根据相关规定实施问责,同时迎接省政府2015年度卫片执法省级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要通过媒体积极宣传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司法、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安全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和耕地保护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国土资源局作为组织开展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主体,要对这项工作负总责,组织做好图斑核查、整改查处、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约谈问责等各个环节工作,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和典型案件。县区作为整改工作的主体,要强化措施,及时整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4〕25号)要求,认真落实各自工作职责。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县区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2015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确保将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各县区要对本辖区2015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中立案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以适当形式向社会通报。 (四)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填表人填写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信息时必须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市国土资源局要抽调专人开展数据审核工作,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报送层层审签制度,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对上报数据存在问题较多、遗漏违法用地的县区,责令其限期纠正后重新上报。 (五)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将日常案件查处情况、台账数据与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准确分析评估本地日常执法工作情况。有条件的县区要着手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与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对长期不能改变违法状态的违法用地,市国土资源局要采取核减建设用地计划等措施给予相应惩戒;对此类现象较为普遍的县区,由市国土资源局指导督促其限期整改,必要时暂停该县区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依法履行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职责的前提下,对于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按照有关要求专项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并根据情况将涉嫌违法的事实及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抄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职责,合力制止违法行为。 (六)强化约谈问责成效。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实施严肃问责。 对经查处、整改后,国土资源违法仍然严重的县区,市政府将约谈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约谈土地违法严重县区的同时,要兼顾矿产违法严重县区,以约谈促进查处、整改落实。开展约谈时可邀请媒体参加,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 对违法数量较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但县区采取有效措施在6月30日前查处、整改落实到位,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约谈范围;7月31日前消除违法状态,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问责范围。 要加强对被约谈、问责县区的后续监管,督促其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到位。市国土资源局要探索利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加强对被约谈、问责县区的监测监管。 五、信息和成果上报 2016年1月25日前,各县区要将本县区开展2015年度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工作方案及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经验做法等材料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从2016年1月起,每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月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及时专门报告。 6月20日前,各县区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将卫片执法的各类具体数据成果(军用土地除外)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上报本县区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及有关统计汇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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