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F1000-0201-2016-1430835 | 发文字号 | 鹤政办〔2016〕14号 |
发布日期 | 2016-04-18 | 成文日期 | 2016-04-08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6〕14号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4-18 字体大小: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8日 鹤壁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 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推进财税与经济协调发展,建立部门间涉税信息高度共享、相互印证的财税管理机制,提高政府财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6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关要求,以财税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全面落实《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互联网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2015〕42号)等精神,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涉税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活力幸福之城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结合实际,稳步实施。统筹兼顾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与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统一,鼓励各县区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2.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坚持税务机关征税主体地位,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实现各级政府之间、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由税务机关单一征管转变为多部门联动协作、共同推进。 3.信息共享,及时公开。坚持财税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共享相协调,加强与其他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数据衔接,强化涉税信息增值利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综合治税信息,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 4.着眼全局,注重应用。以实施综合治税为突破口,充分认识大数据的资源优势,促进政府整体数据分析能力提升,为有效处理复杂财税问题提供新手段,逐步实现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 (三)总体目标。以市、县区两级政务云平台为依托,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选择重点领域和行业先行一步,促进涉税信息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形成政府领导、财税牵头、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财税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税收征收效率和财税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市、县区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财政、国税、地税、工业和信息化、审计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教育、科技、民族、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保、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畜牧、林业、商务、供销、粮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法制办、金融办、体育、旅游、安全监管、人防、残联、通信、海关、烟草、邮政、人行、银监、供电、供水、供气和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区域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市、县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运用涉税信息共享系统。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鹤壁云计算中心的资源为依托,运用、维护全市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与省综合治税信息系统的完整对接,结合税收征管需要和部门职责,对各相关部门应提供涉税信息的内容范围、标准格式、传递时限等作出具体规定;不断完善涉税信息处理功能,确保各成员单位之间、市和县区之间信息交流共享和业务协同顺畅高效。各县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在本区域的应用、维护工作。 (三)完善涉税信息管理体系。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信息处理流程,制定并逐步完善各环节信息管理机制。信息采集环节,市垂直管理部门原则上由市级集中采集,其他部门根据信息管理权限实行分级采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业务领域内的制度和工作规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按要求向本级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涉税信息。信息处理环节,市、县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涉税信息筛选、整理、审核和分析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和发现的疑点信息传递给同级税务机关。信息应用环节,各级税务机关负责疑点信息的查证落实,定期向同级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查证结果和应用效果。 (四)加强涉税信息分析利用。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全市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数据与市“两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等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指导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涉税信息开展税收风险评估,围绕重要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深入查找税收征管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机制。针对疑点信息涉及的重点领域要加大税收专项检查力度,确保税源管控的有效性,切实防范税收征管风险。逐步将涉税信息运用于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涉税司法案件查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财政资金安排等领域,不断延伸涉税信息利用链条。市、县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涉税信息数据挖掘、统计分析等,建立涉税信息评估分析模型,做好财税收入预测、税收政策研究和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五)规范涉税信息安全管理。市、县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谁拥有、谁定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与成员单位签订数据共享使用协议。根据数据使用单位工作需要和数据提供单位授权,严格分配数据使用权限,最大限度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在涉税信息接收、使用、保管和销毁等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其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不应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确保部门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是财税管理机制的重大创新,是确保依法征税、科学治税的有效手段,是解决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必然要求,对政府提升财税治理能力意义重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要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注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本县区的综合治税方式方法,开创综合治税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在本级综合治税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工作,超前做好沟通对接、考察学习、人员培训等基础工作;把综合治税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涉税信息的综合利用和疑点信息的查证落实力度,完善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其他成员单位要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及时传递本单位涉税信息,加强共享信息的使用管理。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县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力、不认真履行综合治税职责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追责。 (四)加强引导宣传。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涉税信息依法开放共享,定期向社会通报综合治税工作情况,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 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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