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禁化武办《关于组织开展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

  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禁化武办发[2016]8号),决定在4月29日首个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来临之际,在全省大力开展履约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履约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要紧紧围绕普及《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知识、《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履约法规,展现各级政府和企业履约工作措施和成就等开展工作。

  宣传主题包括:1.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为了一个无化学武器的世界;2.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3.彻底铲除日遗化武,还人民一片净土;4.宣布与核查--化学工业的责任与义务;5.依法经营与使用监控化学品,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原料扩散;6.加强化学安全与安保,让化学成就完全造福人类。

  二、活动安排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统一计划安排,省、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省禁化武办提供宣传片和部分宣传资料(电子版)。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当地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视频、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在4月29日前后组织大规模的“禁化武组织日”宣传活动。相关监控化学品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这次主题宣传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禁化武履约宣传工作是提高全社会对化学武器危害和履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监控化学品企业从业者的履约责任感,进一步凝聚做好履约工作共识,为我国禁化武履约事业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的重要举措。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做好这次“禁化武组织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结合本辖区特点,以化工企业、化工院校和科研院所为重点,兼顾社会公众,创新宣传模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形势多样的履约宣传活动。

  (三)务求实效。“禁化武组织日”宣传活动要与提高履约水平相结合,要与服务企业发展相结合。加强与本地各种媒体的协调,力求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四)做好总结。各省辖市于5月20日前将开展“禁化武组织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宣传资料、图片及视频等)报省禁化武办,我委将发专题通报进行讲评。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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