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鹤壁市科技创新计划(2013-2015年)》,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开展2015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国家、省和市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并在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

  2.具备基本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3.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组织管理机构高效精干;

  4.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相关行业同行认可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2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

  5.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总值达到3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6.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县区科技局申报,市直单位直接申报;

  2.申报单位按照《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认真填写《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编制《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各县区科技局指导申报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4.申报实行统一受理,由市科技局计划与条财科组织。

  三、申报指标

  2015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县区各3家,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5家,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家。

  四、申报材料

  1.《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认定附件装订一起,一式五份由县区科技局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申报单位从鹤壁市科技信息网站(www.hnhbkj.gov.cn)下载《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和《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材料。

  五、相关附件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上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和骑缝章);

  4.学术带头人资质证明;

  5.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证明材料;

  6.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获科技成果奖证书);

  7.科技查新和水平查新检索报告;

  8.专利复印件;

  9.银行资信证明及资金来源证明;

  10.合作协议(和其它单位合作时需要);

  11.其它针对申请书内容的证明材料和荣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单位各种荣誉证书等等);

  六、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受理单位:鹤壁市科技局计划与条财科(鹤壁市政府第二综合楼452房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92-3328338

  电子邮箱:jhytck@163.com

  附件:1.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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