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动态管理,决定开展鹤壁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4年(含)以前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专家评估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
三、考核材料
已建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要求填写《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年度考核总结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格式可从鹤壁科技信息网下载(网址:/)。
四、相关要求
1.已建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按要求填写考核材料;
2.县区科技局等主管部门负责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审核后报送至市科技局计划与条财科;
3.市科技局计划与条财科组织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材料进行集中受理。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逾期视为考核不合格)
地点:鹤壁市科技局计划与条财科(鹤壁市政府第二综合楼452房间)
联系电话:3328338
电子信箱:jhytck@163.com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