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鹤山区独立工矿区列入省试点支持范围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6〕44号),我市鹤山区被列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

  《意见》指出,我省将大力推动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作,在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动独立工矿区加快实施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避险安置和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平台等重大项目,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设施建设,以失业矿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密切关注国家及省相关政策,加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谋划,全力推动鹤山区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工作,实现新老区统筹协调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形成规模,城市功能趋于完善,基础设施齐全,居民生活便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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