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鹤壁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鹤壁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6-1464049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6〕21号
发布日期 2016-05-27 成文日期 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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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鹤壁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鹤政办〔201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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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鹤壁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5月12日

  2016年鹤壁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

  为提升我市生态文明水平,圆满完成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城市各项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要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循环型农业、工业、社会体系,全过程、全方位推进节能减排,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2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下降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39%、2.88%、2.09%、3.7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5%,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5%,为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1.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对产业集聚区的水泥、火电、化工等重点能耗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改造,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支持园区建设集中供热锅炉替代分散小锅炉;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煤电产业方面,重点实施鹤煤公司热电厂2×135兆瓦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同力发电2×300兆瓦机组烟气超洁净排放改造、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管带输煤等4个项目;建材方面,推进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烧成及粉磨系统节能减排技术改造1个项目;园区集中供热方面,实施金山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管网扩建1个项目;对全市重点耗能排污企业编制清洁生产方案,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2.蓝天碧水工程。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新、改、扩建项目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完善城市污水收水管网,改造提升城市雨污分流系统,治理城区内的河道沟渠;开展燃煤锅炉集中治理、汽车尾气治理,提高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预支增量优先保证产业集聚区新建项目,产业集聚区外的废水排放企业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彻底改善出境河流断面水质。污水处理设施方面,重点实施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浚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淇县县城污水处理中心扩建日处理3万吨污水建设工程等7个项目;生态修复方面,重点实施淇滨区城市水系建设及清洁化治理、石林水库群中水综合利用2个项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实施全市畜禽粪便无害化治理,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对全市70余家畜禽养殖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工程。

  3.绿色建筑行动工程。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中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创建行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中供暖、绿色照明等工程。低碳建筑方面,重点实施市公共建筑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在线监测、市政府部门办公楼改造2个项目;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方面,重点实施淇滨区、山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完善和全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5个项目;市区供热管网建设方面,重点实施淇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暖民工程和2×660兆瓦鹤淇电厂配套集中供热管网2个项目;城市路灯节能改造方面,重点实施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道路路灯改造5个项目,推进建筑绿色化深入开展,加快建设低碳生态城市。

  4.绿色低碳交通工程。推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车辆,继续实施营运客货车辆、城乡公交车辆“油改气”工程,完善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和充电站网络,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和沿淇河慢行道路,改善我市交通能源结构。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购置50台清洁能源公交车,替换原有老旧公交车辆;鼓励市民绿色出行方面,重点建设淇滨区、山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淇水湾慢行道路系统,改善交通能源结构,减少大气污染源。

  5.可再生能源利用关键补链工程。对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补链环节进行完善,支持推广应用新能源技术。风电方面,建设中融淇县凤泉山风电场项目,总装机容量48兆瓦;光伏发电方面,建设中光太阳能有限公司100兆瓦荒山光伏电站项目、中鹤新能源研发有限公司中鹤集团30兆瓦分布式光伏并网电站项目等3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80兆瓦,为鹤壁传统能源基地的能源转型和清洁化提供支撑。

  (二)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以项目为抓手,完善循环产业链条,壮大循环经济规模,提升发展层次。

  1.发展循环型农业。以中鹤、大用、永达、永昌等企业为龙头,构建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种养结合,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形成跨企业、跨农户的循环经济联合体,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培育构建“种植业—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沼肥还田、养殖业—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种植业”等循环利用模式,推动规模化养殖业循环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粪便收集、贮运、处理、利用设施;推广工厂化堆肥处理、商品化有机肥生产技术;利用畜禽粪便因地制宜发展集中供气沼气工程,鼓励利用畜禽粪便、秸秆等多种原料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渣沼液深加工生产有机肥。大力推广测土配肥、管道输水等先进技术,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抓好8个循环型农业项目,争取全市畜禽养殖无害化处理项目按计划开工,源鑫食用菌有限公司利用农业废弃物工厂化生产食用菌项目、淇县联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河南中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畜牧(牛、羊)粪便无害化处理等5个项目竣工投产。

  2.完善循环经济工业体系。以清洁能源与新材料、建材、节能环保等产业为重点,完善工业链条,促进产业大循环。清洁能源与新材料产业,以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为主,完善“煤炭—电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建材—余热发电”产业循环链条;建材产业,依托万里建材、同力水泥等骨干企业,以建材产品加工为纽带,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厂污泥循环利用;节能环保产业,依托金山环保等骨干企业,研发和推广新型环保材料、药剂和环境友好型产品、设备。抓好18个循环型工业项目,争取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兆瓦机组烟气超洁净排放改造工程等7个项目按计划开工,中融淇县凤泉山风电场、鹤淇热电厂粉煤灰渣资源综合利用等 8个项目竣工投产。

  3.完善循环经济服务业体系。旅游业方面,以淇河生态游、古城观光游等为重点,推进旅游业开发、管理、消费各环节绿色化,引导低碳旅游和绿色消费。大力倡导低碳旅游出行方式,在旅游景区加强生态科普宣传教育,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导游客分类投放废弃物,自觉保护景区环境。物流业方面,鼓励物流企业使用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可多次利用的周转包装,采用现代化储存保养技术,降低各类物流仓储损耗;服务支撑体系方面,依托金山环保、国立光电等设备生产及安装企业,引进一批环保工程承包企业,以工程承包带动本地环保装备制造,加快环保产业发展速度,实现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

  4.完善循环经济社会体系。循环型基础设施方面,结合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绿色消费方面,鼓励和引导公民合理消费,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将再生资源制成品、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等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优先采购。抓好14个循环型社会项目,争取山城区城市垃圾清运体系完善、淇滨区环卫基础设施新建、改建工程等7个项目按计划开工,河南丰泽时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100万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山城区路灯节能改造等7个项目竣工投产。

  (三)完善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政策制度

  1.机制创新。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加强配套机制的整合与创新,适时建立我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节能量交易、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林业碳汇补偿、合同环境服务、节能发电调度、能耗定额限额管理等相关机制,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为我省乃至国家层面节能减排政策体系的形成提供基础和经验,做好示范创新。推动《鹤壁市循环经济条例》出台,作为我市的第一部地方法规,通过顶层设计,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2.配套政策。市直相关部门要落实差别化电价、差别化水价政策,制定实施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方案;落实完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政策,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出台并落实与节能减排相关的财税优惠激励政策和土地优惠政策。

  3.资金引导。针对产业项目,积极探索股权投资、定向融资担保等形式;针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探索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探索设立节能减排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领域。

  4.强化管理。强化能评、环评后期监督与检查,完善节能、环境监察制度,组织开展节能环境监察执法,加大对违法用能、排污单位的查处力度。修订《鹤壁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改进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方式。研究制定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建立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推进节能低碳监督管理信息化,改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理流程,配合做好全省节能公共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预测预警制度,定期发布任务进展情况晴雨表,适时启动高耗能行业限产。加大排污许可证管理力度,力争在年底前实现在环境统计中的重点排污企业持证排污率达到9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目标责任,确保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围绕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推进计划内容,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主要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二)严格考核奖惩。完善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发展改革、环保、统计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严格责任落实,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影响目标完成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做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鹤壁日报、淇河晨报、鹤壁电视台、鹤壁广播电台等市级主要媒体以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用,广泛深入宣传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相关政策,报道全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培育树立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示范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全社会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的意识和理念。

  附件:鹤壁市2016年度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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