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企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企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F1000-0201-2016-1453757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6〕20号
发布日期 2016-05-17 成文日期 20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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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企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鹤政办〔2016〕20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5-17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2016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稳定“增长点”、控制“下拉点”、减少“出血点”、化解“拖累点”,以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促发展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完善政企沟通、监测预警、问题办理、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坚持分级精准服务、分类精准指导、分业精准施策、分企精准帮扶,深入开展产销、银企、用工、产学研对接活动,着力帮助企业降本增效,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1.企业规模实力提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586家,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元企业超过104家。

  2.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全市中小企业数量超过7600家,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家、省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0家,创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家。

  3.服务效能持续提高。全面建立责权清单制度,涉企审批事项、审批中介事项进一步精简,窗口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问题办理机制不断完善,办结率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效能

  1.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健全市、县区上下联动和部门横向协调解决机制,建立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融资培训等多元化、便捷服务,争取上半年实现与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窗口、改进服务方式,推出告知承诺等优化服务新举措,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广“互联网 政务”服务,将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为企业提供便利、高效、透明的服务。

  2.完善企业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市、县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继续实行日监测、旬分析、月调度制度,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重点行业和60户直报企业、90家用电大户的实时监测,提高预警预测的前瞻性、准确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政策建议。

  3.完善企业问题办理机制。建立以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落实清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问题台账制度,落实首问负责、转办督办、挂牌督办、限时办结、联席办公、专题协调等制度,提高企业问题办理质量和效率。

  4.完善政策落实督查机制。将中央、省和我市惠企政策汇编成册并免费向企业发放,组织政策宣讲团不定期深入县区和企业开展宣讲,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灵活运用政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上下联动督查机制,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落实,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定期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督导,打通“最后一公里”、防止“中梗阻”。

  (二)分类施策帮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1.分级精准服务。市级服务好100家重点服务企业,县区也要确定重点服务企业名单,市、县区分级建立服务联动机制,强化信息沟通、联审会商、政策扶持,整合资源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2.分类精准指导。组织对重点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实施分类帮扶。帮助一批优势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稳定“增长点”;帮助一批暂时困难企业恢复正常生产,控制“下拉点”;帮助一批陷入困境企业通过挖潜增效、盘活资产等途径加快转型突破,减少“出血点”;帮助一批丧失自我修复能力企业通过关停并转、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重获新生,化解“拖累点”。

  3.分业精准施策。一业一策制定推进实施方案,加快培育链条健全、规模合理、协作高效的产业集群,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竞争力。以产品创新、扩大市场、降本增效为重点推动清洁能源与新材料产业转型发展,以绿色安全、打造品牌为引领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增创新优势,以龙头带动、协作配套、产业集团引领为重点加快汽车零部件与电子电器产业规模发展,以提升研发能力、延链补链、壮大镁业公司为主攻方向推进镁精深加工产业提档升级,以品质提升、壮大规模、研发服务配套为主攻方向打造智能家居、特色陶瓷、家居型材等产业联盟加快现代家居产业发展。

  4.分企精准帮扶。对重点服务企业继续实行领导挂帅、企业首席服务员等制度,提供直通直达服务、上门服务、贴身服务,一企一策帮扶,及时解决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转型解困,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三)深化融资服务,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1.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组织开展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服务企业活动,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金融帮扶,全年召开规模性的银企对接活动不少于4次,强化银企对接履约情况跟踪,提高履约率。发挥好市“助保贷”“过桥资金”融资平台作用,撬动银行扩大信贷投放。继续落实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银企合作模式和金融产品,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大力推广抵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税融通”等业务,缓解小微企业抵押担保难问题。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市场前景好、诚信经营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通过提前续贷审批、借新还旧、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批制度等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

  2.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充实完善企业上市挂牌资源库,加快对入库企业的培育辅导,落实《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支持企业加快资本市场融资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鹤政〔2015〕43号),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发行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力争资本市场融资50亿元,“新三板”及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达到50家。

  3.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继续发挥市发展投资基金等融资平台作用,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债务风险。整合优化全市投融资平台,壮大市级投融资平台规模,提高市、县区协同投融资能力。积极利用好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等方面的支持资金。

  4.优化金融环境。严格执行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规定,清理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建立防范化解信贷风险协调机制和“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制度,实施信贷业务主办银行和抽贷压贷提前告知制度,对市场前景好、有信用的困难企业强化企业转贷服务,提高信贷审批效率,防范企业资金风险,严厉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减少双方信贷风险。

  (四)开展产销对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1.组织产销对接活动。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建立产销对接信息征集和发布制度,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分领域开展重点项目单位与生产企业、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筑企业与生产企业、商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等有针对性的产销对接活动,推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组织企业参加省五大产业链产销对接等活动。

  2.开展与电商企业对接活动。实施“互联网 ”行动计划,加快培育我市电子商务平台,推进与中国网库、慧聪网等合作建设“鹤壁电商谷”,组织中小企业与电商企业进行对接,引导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交易。积极融入全省十家电子商务平台、百家网上商城、千家豫货网店、万家中小企业的“十百千万”系列网上促销工程,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开拓市场新空间。

  3.组织名优产品扩销售行动。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种交易会、博览会等系列经贸活动,推广我市名优产品,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4.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完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功能,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与化解产能过剩相结合,推动汽车插接件、水泥、化工、纺织等优势明显的企业到境外寻求合作,积极开拓中亚、东欧、南美等新兴市场,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五)开展用工对接,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1.完善用工对接平台。建立高效的企业用工信息收集、预警机制,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人才招聘进高校”“普工招聘进村镇”“金秋送岗位送培训”等专项服务活动,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对接活动,解决企业“用工难”与务工人员“务工难”问题。全年举办用工招聘会不少于80场,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1万个。

  2.强化技能人才保障。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煤技师学院等院校扩大招生规模,推进校企深度合作,采取“工学交替”“学科共建”“订单培养”、共建实训基地等模式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全年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培养高技能人才。

  3.提升企业家素质。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模式,邀请专家学者、行业精英对企业开展专题性、实效性的提升培训,组织企业赴知名高校和企业开展学习交流,着力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的培养,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全年培训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500人次以上。

  (六)开展产学研对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科研院所为支撑、政府部门协同推进的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机制,搭建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举办有针对性、目标明确的产学研供需对接会,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中小企业产学研和技术交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攻克制约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推动产学研合作向更广领域扩展。

  2.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深化与中科院半导体所、省农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推进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化学研究所等合作共建创新研发平台。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院士工作站1家,新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各2家。

  3.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尽快培育一批高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力争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13家,新建科技创新园1家、众创空间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实施8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5项关键核心技术;全年专利申请量超过560件。探索建立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增强协同创新能力。

  4.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抓好100个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设计、工艺和装备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能力。

  (七)强化要素保障,搞好资源调配

  1.加强煤电油运保障协调。完善煤电运联调联动工作机制,继续实行煤电互保,推动煤电企业协同发展。做好电力运行调节,组织实施好电力迎峰度夏(冬)工作,协助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评价,帮助企业科学用电、节能降耗。保障成品油、天然气平稳供应和重点企业、重点物资运输需求。

  2.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积极争取用地计划指标,用好“三项整治”留存指标,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继续对A类重点项目实行单独组卷报批,切实加强重点项目占补平衡指标的统筹协调,提升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3.做好环评服务工作。对重点项目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管理,完善环评审批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环评督办、跟踪服务,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环评审批工作。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推动产业集聚区加快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大项目入驻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八)帮助企业降本增效,促进企业提升发展

  1.深化改革激发企业活力。继续精简审批事项、审批中介事项。探索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扩大“三证合一”改革成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营造良好的政策、市场、法治环境。

  2.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加大税收惠企政策宣传,切实落实小微企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节能减排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和公示制度,严禁清单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防止变相收费和隐性收费。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进一步清理金融、建设、进出口、能源、培训等重点领域不合理收费,清理、取消依附于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收费,破除各种指定实施机构的垄断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

  3.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将“助保贷”授信企业需缴纳的保证金由10%下调为5%,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降低融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面落实国家电价下调政策,推进用电大户享受直供电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社会保险政策,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

  4.壮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工程,开展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产品认定工作,推动企业“小升规、中升大、规改股、股上市”。积极培育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努力争创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全年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突破5万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由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主动对接服务,凝聚服务企业发展的合力。各县区要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专人专职负责,构建市、县区企业服务工作体系。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负责本方案的实施工作,强化工作督促落实,确保企业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完善企业服务巡视督导制度,由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督导服务组,不定期深入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督导服务,指导企业服务工作有效开展,推动政策落实。完善企业服务考核机制,年终由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组织对有关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企业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各县区、各部门企业服务工作典型做法和企业在转型解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尊商重企、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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