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鹤壁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
索引号 | F0001-0201-2016-1493269 | 发文字号 | 鹤政〔2016〕23号 |
发布日期 | 2016-06-23 | 成文日期 | 2016-06-20 |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鹤壁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鹤政〔2016〕23号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6-23 字体大小: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21项)和鹤壁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4项)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附件:1.鹤壁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鹤壁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2016年6月20日 鹤壁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21项) 附件2 鹤壁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共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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