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6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6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6-1497613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6〕39号
发布日期 2016-07-22 成文日期 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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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6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6〕39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7-22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鹤壁市2016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12日

  鹤壁市2016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6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4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的决策部署,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结构性改革,有效化解技能人才供需矛盾。围绕提升培训质量,打造“技能鹤壁”品牌,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生活终身,适应不同群体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形成多路参与、职责明确、错位培训、相互衔接的大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活力幸福之城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8.5万人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7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000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1.5万人。

  三、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

  (一)坚持“六路并进”,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品牌基地、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作用,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万人。继续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完成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3万人。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8000人。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求,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各类群体开展创业培训,完成创业培训3500人。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网络培训平台作用,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完成培训10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教育部门要以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为平台,深入推进职教攻坚二期工程建设。加强应用型高校建设,按省政府要求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整合。突出内涵发展和专业特色,加快第三批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充分发挥校企合作行业指导委员会和职业教育集团作用,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采用灵活的学历教育形式,面向技能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提高技能人才知识水平。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7万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民政部门要根据退役士兵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定岗式培训,全年完成培训500人。围绕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新需求,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农业部门要以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主体作用,统筹利用各类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业推广机构、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载体,大力推行田间学校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训模式,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完成培训550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5.扶贫部门要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用好建档立卡数据库,大力开展“雨露计划”培训。重点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程、贫困村产业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通过对贫困家庭就读中、高职和参加短期技能培训人员进行补贴,引导和鼓励贫困人口学习技能,实现转移就业、脱贫致富;通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实现脱贫致富。全年完成培训2000人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6.残联系统要结合残疾人就业培训意愿,以贫困残疾人为重点就业培训帮扶对象,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发挥残疾人培训基地平台作用,着眼实用性、高质量、精准化,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积极为残疾人网络就业、灵活就业、个体创业提供培训服务,同时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全年完成培训1700人。(责任单位:市残联)

  7.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重点面向建筑业农民工开展钢筋工、焊工、混凝土工等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就业能力。全年完成培训2000人。(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牵引,以赛促训,提升一线技能人才道路施工养护、交通运输等能力。全年完成培训5000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工会系统要持续开展“四个千万”活动,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职能作用,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推进企业大工匠培养选树工作,为技能人才成长搭建平台,引导激励职工学技术、练本领、强素质。全年完成培训5000人。(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10.共青团系统要深入实施青工技能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开展青工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青创先锋”等活动提升青工技能水平。全年完成培训5000人。(责任单位:团市委)

  11.妇联系统要以新型职业女农民、进城务工妇女、职业女性能力提升培训为重点,推动政府部门在各项普惠性培训中提高妇女参训比例。依托“妇女之家”“妇女培训基地”等阵地,扎实推进“巧媳妇”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妇女脱贫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全年组织培训8000人。(责任单位:市妇联)

  (二)大力完善政策,进一步破解工程深入推进难题

  1.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高级技工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在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龄计算、考核定级、职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高技能人才凡符合相应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可推荐列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范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完善技工院校经费支持政策。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统筹考虑技工院校在校生、基本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技工院校基础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和普通技工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办学经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持续实施项目带动,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实效。争取国家、省有关项目支持,统筹我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布局。继续强化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基地型现有项目建设。实施职业院校师资培训项目。开展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积极参加境外培训、省外研修、省内轮训。实施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支持我市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和“双百”(双强、百高)企业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赴省内外知名企业培训中心、重点企业产品研发试验室以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提升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加大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交流活动,稳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建立“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模式。继续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单位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挥院校基础作用。持续开展职业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百校千企”合作活动。支持鹤煤技师学院、鹤壁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深化“一体化”教学改革,扩大高级技工以上学制教育规模。鼓励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对外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

  (五)深化管理服务方式改革,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行定点培训制度,凡是政府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均须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动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认真做好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市的试点工作,实现职业培训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面提升职业培训科学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

  (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技能人才成长活力。统筹组织市级竞赛活动,选择技能含量高、从业人员多、通用性强、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工种,开展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更多更好地培养造就技能人才。积极组织推荐人选参加国家、省级系列竞赛活动。规范职业技能竞赛管理,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冠名赞助等形式对职业技能竞赛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总工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工作调度。围绕工程升级发展,统筹工作谋划,协调解决推进难题。教育、民政等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人社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年度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推进措施。要持续强化督查机制,把督查工作贯穿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始终,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深入实施。

  (三)加强宣传表彰,营造良好环境。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持续开展“就业 技能=民生幸福”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弘扬工匠精神,树立职业英雄,在全社会营造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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