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 壁 市 科 技 局 | 文件 |
鹤 壁 市 财 政 局 |
鹤科〔2017〕43号
鹤壁市科技局 鹤壁市财政局
关于对部分科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了解科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科技资金监督管理,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决定对2014—2016年度国家、省、市科技资金扶持的部分科技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市科技局2014、2015年和2016年下达的部分科技项目(名单附后)。检查时如有必要,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内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含项目自筹资金是否落实、项目资金的具体开支用途以及核算科目等)、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检查方式: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检查内容的要求先进行自查。市科技局将联合市财政局组成检查小组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请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做好专项检查的有关工作,并详细准备科技项目相关资料(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及单位的会计资料等)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县区科技局加强与县区财政局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项目检查。
五、特别说明:
1、2014—2016年度拨付科技资金项目简表(一)中列出的项目均要实地检查;
2、2014—2016年度拨付科技资金项目简表(二)中列出的项目,不再实地检查,需要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本次检查内容撰写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两份提交至市科技局计划科。
联 系 人:张勇富 姚丽芹
联系电话:3328338 3366613
附件:
附件:1.2.3.4 |
鹤壁市科技局 鹤壁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