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5号)精神,引导和扶持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进创新体系建设,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型研发机构的概念和主要任务
    本通知所指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我省注册设立,围绕区域性、行业性技术需求,采用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主要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转移、衍生孵化、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是我省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科技研发。围绕我省重点发展领域的前沿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地方支柱产业核心技术等开展研发,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为全省乃至全国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撑。
    (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完善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体系,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
    (三)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以技术成果为纽带,联合多方资金和团队,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的孵化与育成,为地方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四)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吸引重点发展领域高端人才及团队落户我省,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业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技术服务。结合全省产业发展需求,利用自身的人才、技术等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诊断和技术培训等服务,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二、备案登记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可以申请备案登记: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河南省。
    (二)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投管分离,独立核算。
    (三)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方面有鲜明特色。
    (四)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成立当年组建单位能够给予研发经费保障,以后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5%。
    (五)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六)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
    (七)具有新颖的体制机制。具有区别于传统科研机构的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市场化的人员激励机制、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和灵活的成果转化机制,集聚国内外科技资源,在创新创业和孵化育成方面工作积极有效。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等活动,以及单纯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备案登记材料
    申请备案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
    (二)其他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2)所列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交与纸质材料相对应的电子文档(可使用扫描件,每个申请单位单独一个文件夹)。
    四、备案登记程序
    (一)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合规。如发现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除不予备案登记外,还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二)主管部门初审。请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对各单位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审查合格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形成汇总表(见附件3),推荐意见及汇总表请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三)省科技厅受理。申请材料和汇总表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今年分2次受理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2017年7月17日和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专家论证。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论证。
    (五)备案登记。对通过专家论证,并经省科技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的,予以公告并备案登记入库。
    五、其他事项
    经省科技厅备案登记的新型研发机构,省市将统筹有关经费予以资助。
    省科技厅对备案登记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单位,继续保留备案登记资格;复审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取消备案登记资格。
    联系人:郭燕   薛琦
    联系电话:0371-86230355   65950292
    地址:省科技厅自然科学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2213、2212房间(郑州市花园路27号,邮编450008)
    邮箱: kjtfwyc@163.com
    附件:
    1.  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
    2.  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其他申请材料清单
    3.  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汇总表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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