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鹤壁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F1000-0201-2017-1747401 | 发文字号 | 鹤政办〔2017〕17号 |
发布日期 | 2017-06-21 | 成文日期 | 2017-06-13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鹤壁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17〕17号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6-21 字体大小: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山地、丘陵面积大,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诱发因素多与降雨活动密切相关。根据2017年汛前排查情况,已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7处,直接威胁约2.2万人和7.9亿元财产安全,其中大型以上隐患点12处、中型隐患点3处、小型隐患点22处。全市2017年度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处。 依据我市气候特点和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经国土资源、气象部门会商分析,6—9月我市局部强降雨发生的频率偏高,引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有关的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各县区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鹤壁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鹤壁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鹤地质防〔2017〕1号)和《鹤壁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鹤壁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鹤地质防〔2017〕2号)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全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鹤壁市2017年度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责任表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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