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17〕21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单位要严格按照省里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发票须经当地税务部门验证合格。
二、各县区工信和财政部门要对企业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无误后填报县区 “机器换人”示范应用项目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并于8月24日前将辖区内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随正式文件联合上报市工信委和财政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市工信委装备工业科 0392-3300355
市财政局企业科 0392-3314697
附件:市工信委、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装备科).pdf
豫工信联装〔2017〕214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1).pdf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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