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化改造类)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产融〔2017〕225号)文件要求,《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化改造类)申报工作的通知》(鹤工信发〔2017〕114号),文件明确了支持的方向、重点、申报条件和标准等,并委托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项目资金的评审机构,对各县区审查确认的1个项目进行了严格认真的评审。经评审通过了“中维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气囊丝生产车间项目”拟上报省工信委、财政厅。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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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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