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7〕23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指南,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部门逐级审核。按照逐级审核、分级负责原则,县(区)工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3、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厅(各2份),行文含:企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说明,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此前未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审核说明,申报企业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审核说明;同时将企业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3本),电子版(每个企业项目单独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其他要求

  1、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要共同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上报市级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建立项目库,健全项目调度管理机制,及时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监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要广泛宣传、严格把关、积极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规划科

  电话:3316650   邮箱:hbgxgh@163.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

  电话:3314697   邮箱:hbsczjqyk@163.com

2017年8月18日

  附件1:2018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8年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表格汇总(1,2,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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