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推荐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豫科农〔201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和资金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鹤科〔2017〕71号)要求,现对2017年度我市淇县联发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进行推荐公示,公示期3天,自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推荐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鹤壁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92-3328152
监督电话:0392-3327085
通讯地址:鹤壁市淇滨大道市政府第二综合楼453房间
邮政编码: 458030
联系邮箱: hknsk@126.com

附件:
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异议表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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