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16〕188号)精神,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等《关于印发<鹤壁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鹤科〔2009〕31号)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科技发展和科技精准扶贫实际,决定选派2017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规模
2017年拟选派15名左右科技特派员,深入到农村和中小型涉农企业、合作社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
二、科技特派员选派形式
科技特派员以选派科技人员个体为主,也可以采取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形式。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5名以上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以科技特派员的身份帮助所派地培育一个产业或做大做强一个产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年限,一般为两年。
三、选派原则和条件
原则上已派过科技特派员的企业和单位不再选派,科技特派员派出任务尚未完成也不再选派。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和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支持科技特派员到贫困乡镇、村开展工作。
申请科技特派员的基本条件:
1. 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的企事业在职人员,或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2. 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原则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需求单位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可优先选派。
3. 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 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四、征集需求
各县区、各单位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企业和农村存在的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人才需求,经认真筛选后,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需求登记表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人员选聘
(一)市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才需求计划,发布人才需求公告,并接受申请和报名。
(二)组织专家对市级科技特派员申请者进行筛选,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三)用人单位与初步推荐人选协商,同意后签订合作协议。
(四)上报推荐人选。组织填写《鹤壁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于12月5日前由各县区统一报送《鹤壁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和《合作协议书》各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请人身份证、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三份。
(五)确定市级科技特派员,并颁发聘书。
请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联 系 人:吴西利 张 岐
电 话:3328152
电子信箱: hknsk@126.com
通讯地址:鹤壁市政府第二综合楼市453房间
附件:
附件:1.鹤壁市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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