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7年度,我委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市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要求,牢固树立法治环境就是经济发展环境、抓依法行政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大力提升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委面,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一是领导重视,加强组织。成立了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梁彦儒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统筹全委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编制方案,细化工作。印发了《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三是强化考核,督导检查。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将依法办事、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我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进度要求,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我委起草的《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中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鹤政〔2014〕40号)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委就清理工作的范围、原则、步骤和要求等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理小组。多次听取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汇报,解决清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清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明确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积极思考,精心策划,结合我委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三是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采取分级负责,谁主管谁清理,逐级报审,统一报告情况的原则进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承担的清理性工作进行安排落实,为保证清理工作任务落实,实行报告工作制度,将清理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身上,做到了及时清理,按时报送。

  三、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官网的信息公开作用,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全年累积公开各类信息339条,基本做到了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

  四、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清理核查我委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下放的坚决下放,该保留的严格规范。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平稳过渡;对调整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监管和服务措施,做好调整和下放后的衔接工作,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对保留和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编制服务指南、细化审查标准,严格遵守承诺时限,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推进办事过程公开、结果透明,接受全社会监督。二是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进行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加强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按照行政权力统一编码规则,形成完整、统一的行政权力清单,厘清权力边界,预防越权行使。

  五、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建立以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集体讨论。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审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本部门工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建立干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建立部门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增强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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