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F1000-0201-2018-2066821 | 发文字号 | 鹤政办〔2018〕2号 |
发布日期 | 2018-01-31 | 成文日期 | 2018-01-08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18〕2号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1-31 字体大小: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78号)和《郑州铁路局关于提请鹤壁市人民政府解决高铁沿线安全隐患的函》(郑铁安函〔2017〕1056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高度重视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整治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将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一)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安排部署,积极推动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彩钢瓦建筑物、“危树”、线缆及杆塔式构建物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市综治办要充分履行协调推动、督导检查职能,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加强与铁路部门联系,搞好工作对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整治任务落实。 (三)市发改委负责督促市供电、发电企业做好所属上跨铁路电力线、电力线杆塔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市公安局指导各县区公安机关与铁路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共同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危害铁路运输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督促各县区做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彩钢瓦建筑物的加固拆除等整治工作。 (六)市林业局负责协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林木采伐手续。 (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督促做好广播电视线的专项整治工作。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各电信企业做好通信线缆、杆塔式构建物的专项整治工作。 (八)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深入排查,及时整治消除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前期隐患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对尚未整治到位的加大协调力度,集中攻坚整治,确保2018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隐患整治工作。对已完成整治的要重点监控,防止反复,确保不发生新的隐患。 三、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依规、积极推进。按照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彻底整治。铁路运输企业要与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018年1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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