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 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细则,按照时间节点完成2017年评价工作。

  附件:《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 综合评价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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