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鹤壁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鹤壁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8-2212772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8〕20号
发布日期 2018-06-27 成文日期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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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鹤壁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8〕20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6-27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鹤壁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20日

  鹤壁市“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应用,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根据《河南省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务〔2018〕1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8年“互联网 政务运行”工作方案〉〈鹤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政办〔2018〕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平台之外无审批”是指所有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通过河南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集中提供政务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程监察”。“平台”指河南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鹤壁市分平台。“平台之外无审批”,就是要求全市政务部门,在面向社会办理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时,必须通过“平台”办理,实现从受理申请到办理完成全过程网上留痕和在线监察。实行“平台之外无审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打造优良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思路。按照“上一张网、办所有事”的基本原则,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以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依托河南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全面深度融合、服务标准一致、信息实时同步,全面实现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在线办理,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市级先行、县乡跟进,分类实施、压茬推进。2018年6月底前,我市全面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

  (四)范围路径。

  实施范围:全市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各级政务部门。

  实施事项:经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并进入到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事项库的市、县、乡三级所有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具体事项清单各县区、各部门可通过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查看)。

  实现路径:

  1.各级政务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平台”,使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平台”申请办理事项,政务部门直接在网上受理并将办理结果从网上告知申请人。

  2.市、县区政务部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建设的业务信息系统接入“平台”,使申请人通过实体政务大厅办理的事项可以在“平台”上实现全程查询和在线监察。

  二、实施步骤

  (一)市直单位。2018年5月底前,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所有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二)县区、乡镇(街道)级部门。

  1.2018年5月底前,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100%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2018年6月底前,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配套措施

  (一)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2018年5月底前,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架构要求,完成对本级或所辖行政区域内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信息系统的改造提升,并统一接入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服务标准一致、信息实时同步、全程在线监察。(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建立在线办件监察机制。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对事项办理进行全过程监察,对不及时受理、未按期办结、群众不满意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对在“平台”之外办理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将对相关单位和县区进行问责。(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三)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小组将根据省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依据“平台”行政权力事项库,随机抽查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在“平台”上办理情况,杜绝“平台”之外的审批;随机抽查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全程办理情况,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一致、按时办结、信息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

  (四)建立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简政放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按程序调整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按照“平台”行政权力流程规范,对行政权力事项库进行更新。各县区的行政权力事项库要与省、市行政权力事项库保持数据同步,形成全省、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库。(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平台之外无审批”的重要意义,细化责任清单和具体责任人,做好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与平台对接的资金保障和技术保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强化考核监督。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督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借助报刊、广电、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广泛宣传“平台之外无审批”,及时准确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平台之外无审批”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鹤壁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根据《河南省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务〔2018〕1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8年“互联网 政务运行”工作方案〉〈鹤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政办〔2018〕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一次办妥”是指通过拓宽服务渠道、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共享部门数据、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多种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时,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申请,从受理申请到送达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申请人到政务部门(或政务服务大厅)“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现场勘察、评估评审等环节不计入跑腿次数),并在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全程留痕,方便申请人查看和在线监察。“一次办妥”事项包含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应用类便民服务事项。“一次办妥”是提升政务服务用户体验,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思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务服务“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以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根本出发点,以切实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以“减环节、优流程、砍材料、压时限”为着力点,从与群众和企业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着手,全面梳理“一次办妥”事项清单,鼓励先行先试,依托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集中受理,到2018年底,初步实现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一次办妥”,大幅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三)实施范围。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四)工作目标。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压茬推进”的原则,每季度公布一批“一次办妥”事项清单。2018年12月底前,列入清单的事项100%实现“一次办妥”。

  二、实施计划

  2018年12月底前,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按照重点任务要求,扎实开展“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梳理、办事流程优化精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线上线下融合对接等相关工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的成功经验做法,2018年7月底前,全面启动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工作,12月底前清单内事项全部完成。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一次办妥”事项清单

  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按照“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优先选择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应用类便民服务事项,按批次梳理形成能够实现“一次办妥”的事项清单,明确支撑“一次办妥”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需求。按照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应用类便民服务的分类,分别报送至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由市编办审核汇总后形成市级“一次办妥”清单,同时报省发改委和省编办。

  时限要求:2018年5月底前报送第一批清单(已完成),6月25日前报送第二批清单,8月25日前报送第三批清单。(责任单位:市编办、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优化“一次办妥”办事流程

  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按照“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和政务服务“一次办妥”的标准,围绕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等任务,重新梳理再造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加快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端推送、快递送达等新型政务服务,推出更多“一次办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事项所属部门牵头建立部门间联动协同机制,提出流程优化再造和数据共享方案。鼓励各县区、各部门围绕企业、群众办一件事只跑一趟,开展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事项的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创新试点。(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推进市级单位自建业务信息系统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市直有关单位升级改造“一次办妥”事项对应的业务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为“外网受理、内网办理、数据共享、全程公开、在线监管”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产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2.配合推进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纵向贯通。配合省直部门,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部门纵向业务信息系统,凡是需要下级部门受理、初审的事项能通过网端推送、快递送达上一级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上级办理。(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3.推进网上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按照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2018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自建业务信息系统要完成用户中心改造,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为全省“一网通办”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产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区政府)

  4.推进申报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最大程度减少纸质材料和证照的使用。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2018年底前,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网上办事,并实现50%以上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达到“三星级”(网上申请、办结核验)以上标准,30%以上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达到“四星级”(除证照寄递环节外,全程网上办理)标准,网上申请的办件比例大幅提升。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查询。(责任单位:市编办、发改委、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推动“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

  1.建设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电子证照信息库,“一次办妥”事项所需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在县区和部门间共享交换、有效使用。(责任单位: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公安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商局、民政局等)

  2.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按照《鹤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数据共享部门责任清单,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根据“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需求,完成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审核录入和数据挂接,并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一次办妥”事项所需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按需共享交换。凡是能通过平台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数据权限在省级或以上的,由相关市直单位负责争取推动共享工作。(责任单位: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对接

  1.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持续推进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将单位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加强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责任单位:市编办、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2.按照“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受理号码、全程在线监管”的要求,2018年5月底前完成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信息系统改造并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做到“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信息同步”,为“一次办妥”事项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提供支撑。合理布局、有序推广自助服务终端、社会化代办网点,推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3.建立线上线下统一的办事指南发布机制。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渠道发布的办事指南信息要与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河南政务服务网)实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加快推进“12345”市长热线、各部门服务热线与河南政务服务网“96500”客服电话的对接,实现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都可通过服务热线解答或引导网上查询办理,并接受投诉举报和监督。(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4.创新开展“网上预审”“邮寄送达”等服务。鼓励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开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预约、预审”功能,并实现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邮政快递在实施“一次办妥”中的作用,开通“快递办件送达”等服务,在办事申请、结果送达等环节,为申请人提供多样选择,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一次办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一次办妥”任务按时完成。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解决实施“一次办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平台技术支撑。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推进“一次办妥”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取消和调整、申请材料精简等方面的审核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一次办妥”。市公安局负责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及人口相关数据共享交换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社保、职业资格等领域的数据共享。市工商局牵头负责法人基础信息库建设及法人相关数据共享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房产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次办妥”改革。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一次办妥”改革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一次办妥”改革推进工作。

  (二)强化考核监督。依托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一次办妥”事项办理结果公示机制,在不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实时向社会公开“一次办妥”事项办理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和公众监督。落实“周通报、月督导”制度,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小组每周通报“一次办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众多渠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一次办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同度。

  (四)加强技术支撑。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和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要围绕“一次办妥”需求,做好服务平台和业务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与技术保障工作。要加强上下联动和及时沟通,确保对政务部门和群众企业的需求“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县区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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