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索引号 F0001-0201-2018-2229327 发文字号 鹤政〔2018〕14号
发布日期 2018-07-16 成文日期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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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鹤政〔2018〕14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7-16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各县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近年来在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表现突出的淇县政府等3个县区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6个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提升求进,以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不断取得工作新成效、迈上新台阶。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切实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附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名单

  2018年7月12日

  
附  件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名单

  一、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县区(3个)

  淇县人民政府、淇滨区人民政府、山城区人民政府

  二、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6个)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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