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8-2379657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8〕29号
发布日期 2018-10-18 成文日期 2018-10-12
标签: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鹤政办〔2018〕29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0-18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郭浩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要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时全面完成。各县区、各单位于2018年12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送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夯实率先全面小康基础

  1.加强企业风险排查和分类管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实施企业家素质、企业成长和创新平台培育提升工程,引导企业聚焦主业、适度规模、规范治理、注重研发、提升品牌,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和适应新常态下市场经济能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以下简称各县区政府、管委)

  2.深化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做好省普惠金融试点市建设工作,提高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和企业融资能力,促进企业稳健有序发展。深入开展非法集资处置、问题楼盘化解、不良贷款盘活清收等工作,依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维护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环境。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房产管理中心、处非办、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3.科学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确保年底前存量债务化解迈出实质性步伐、退出风险提示区,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控债务增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深度贫困乡村和特殊贫困群体“两大重点”,打好产业扶贫、就业创业扶贫、生态扶贫、金融扶贫“四大硬仗”,开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扶贫助残、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清零、扶贫扶志“六大行动”,实施交通扶贫、饮水安全、电网升级、环境整治“四大工程”,细化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注重将扶贫同扶志、扶智更好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政策保障、队伍保障、机制制度保障和作风纪律保障,确保18个贫困村脱贫摘帽、7875名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做好台前县扶贫对口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5.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确保空气优良天数220天以上、可吸入性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每立方米110微克以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每立方米61微克以下,力争全年煤炭消费总量下降5%。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财政局、质监局、工商局、煤管办、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水利局、安监局、公安局、农机局、事管局、公路局、气象局、畜牧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6.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确保河长制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淇河流域生态质量持续改善、市域河流断面各项指标稳定达标、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积极争创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和省级节水型城市。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畜牧局、淇河办、南水北调办、水库建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7.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地块名录,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8.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做好绿化造林、静脉产业园建设和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海绵城市、清洁取暖等试点建设,高水平建设绿色、低碳、循环、海绵、节约城市。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9.扩大有效投资。持续优化投资环境,激发民间投资主体活力,扩大投资规模,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抓好100个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全年谋划重大项目60个以上、新开工50个、竣工11个,完成投资34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0.优化营商环境。聚焦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更加鲜明的导向、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举措,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提质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工商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编办、口岸办、中级法院、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鹤壁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

  11.推进上市挂牌。建立健全促进企业上市的工作机制,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完善落实奖励扶持政策,着力提升企业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中心,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12.夯实载体平台。推进产业集聚区提质发展和服务业“两区”提速扩容,力争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晋升二星级,全面提升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水平,增强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服务业“两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13.推动质量提升。扎实做好质量强市建设,继续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4.培育消费热点。深入挖掘健康、养老、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消费领域潜力,谋划推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鼓励引导绿色产品消费,大力发展共享经济。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局、体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三、深入推进转型发展,不断提高供给质量效益

  15.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破除无效供给,再退出煤炭产能36万吨,依法依规推进停滞半停滞项目和企业、闲置厂房楼宇盘活工作。积极培育新动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技术化改造。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落实降低税收负担政策,继续清理整治涉企收费、乱收费行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财政局、环保局、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6.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出台实施《中国制造2025鹤壁行动纲要》和《2018年工业“3 2”产业推进方案》,加快打造清洁能源与新材料、绿色食品两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汽车零部件与电子电器超五百亿级产业集群,镁精深加工、现代家居两个超百亿级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17.建设特色服务业名市。深入实施“2 3”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打造南太行重要旅游集散地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华夏文明传承保护创新区、国内中高端养生养老基地、豫北重要物流节点城市、网络经济活跃区。改造提升商贸流通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金融、商务会展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品质化提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民政局、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18.保持现代农业全国领先地位。全面提升11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和22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水平,大力发展优质高效作物,持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产业竞争力。抓好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全国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城市。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持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粮食局、畜牧局、林业局、鹤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区政府

  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持续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19.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核心区首位度,高标准建设淇滨东部片区,进一步加快淇滨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相关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快推进鹤淇一体化,促进淇县通过鹤淇产业集聚区的带动向北发展。提速城市组团建设,加快实施鹤山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山城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程,支持山城区创建国家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示范工程;推动浚县向主城区方向发展,加快白寺物流产业园区建设,有序实施浚县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提质重点镇发展,加快镇域特色产业发展,培育百强乡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20.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经营,做到硬件与软件、新区与老区、地上与地下、宜业与宜居“四个统一”,做好以绿荫城、以水润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四篇文章”。有序推进城中村、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改造,抓好交通秩序治乱、市容卫生治脏、生态环境治污、公共服务治差。积极创建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加快干线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乡规划管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局、水利局、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

  21.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扎实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小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相协调。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快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大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农机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区政府、管委

  22.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发挥城乡一体化试点效应,强化“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加快制定“人地”“人钱”挂钩配套举措,深化户籍制度、居住证等改革,将住房保障等纳入居住证基本公共服务范围,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定居,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房产管理中心,各县区政府、管委

  五、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加快发展动能接续转换

  23.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编办、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工商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4.深化土地综合改革,做好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农村耕地和乡村建设用地改革工作,加大违法违规用地、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已批土地供地率,增强土地支撑保障作用。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25.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企业产权结构、组织结构、治理结构改革,全面完成浚县农场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

  牵头单位:市国资局

  责任单位:浚县农场、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2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源建设,完善综合治税体系,稳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合规合理划分财权事权,认真落实费改税相关政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27.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统筹做好其他方面的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8.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省“三区一群”建设规划,务实推进豫北区域协同发展,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重点城市的产业转移。加快对接融入河南自贸区,推进鹤壁综合保税区和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建设,完善外贸发展政策措施,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紧盯央企名企和今年确定的100个重点招商项目,坚持引资金与引技术、引平台、引人才并重,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在鹤壁集聚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口岸办,各县区政府、管委

  29.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率先复制享受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先行先试政策,积极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农业产业技术示范区,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四个一批”行动计划,新发展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建设一批创新引领型平台、培育一批创新引领型人才、引进一批创新引领型机构。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省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完善创新投入体系,着力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和财政科技投入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质监局、统计局、工商局、税务局、国资局、经投集团、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管委

  六、协同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30.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所。提高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水平,探索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模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改造农村薄弱学校7所,建成投用中小学3所,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引进扩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多措并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成效。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抓好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家庭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让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命运、成就梦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31.提升健康服务水平。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快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联体建设步伐。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完成1.7万名农村适龄、城市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巩固扩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和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做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让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完善县区“两场三馆”和各类体育健身设施。

  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局、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妇联、残联,各县区政府、管委

  32.建设文化强市和文明城市。坚定文化自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开展公民思想道德素质、诚信守法、文明风尚提升行动,叫响“鹤壁好人”品牌。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深入实施“五个一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繁荣文艺创作,持续提升文化节会层次和水平,加快建设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讲好鹤壁故事,积极建设淇河文化经济带和大运河文化带。继续做好文化体制改革、新型智库建设、网络建设治理、志愿服务、扫黄打非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文产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局、科协,各县区政府

  七、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着力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33.持续增加居民收入。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健全收入分配机制,合理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保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走在全省前列。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扶贫办、总工会,各县区政府、管委

  34.稳定扩大社会就业。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妥善做好过剩产能化解、“僵尸企业”处置等过程中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工作,着力扩大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成效。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国资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政局、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35.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强化公租房保障,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青年人才,以及其他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紧抓国家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在做好棚改安置房逾期未交付使用问题整改的同时,新开工棚改安置住房1784套,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12339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0户。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36.强化民生保障兜底。加快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参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抚恤优待等标准,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联、残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37.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实现“一个杜绝、三个持续下降”目标。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信访工作方式,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暴力恐怖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社区物业服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综治办、司法局、信访局、民政局、房产管理中心,各县区政府、管委

  38.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驻鹤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略,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外事、侨务、对台、审计、统计、档案、史志、气象、地震、邮政、援疆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人防办、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委员会、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台办、统计局、史志办、气象局、档案局、地震局等

  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有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39.加强政治建设。将政治建设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要求,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严格政治准则和根本政治要求,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40.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深入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41.保持勤政廉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查处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对待、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42.提高政府效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增强“八种本领”和责任担当意识,强化容错免责和失职追责,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干事创业之风,务求工作定一件干一件、干一件成一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2018年10月12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