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鹤科〔2017〕70号)要求,现对2019年组织的鹤壁市重大创新专项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8月9日—1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对有异议的问题应做详细表述,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鹤壁市科技局 计划和条财科:0392-3328338
监督检查电话:
市纪委驻市政协纪检组电话:0392-3316230
联系邮箱: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