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监狱及陈文田等3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监狱及陈文田等3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索引号 F0001-0201-2019-3256861 发文字号 鹤政〔2019〕29号
发布日期 2019-12-31 00:00:00 成文日期 2019-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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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监狱及陈文田等3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鹤政〔2019〕29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2-31 00:00:00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鹤壁市监狱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监管安全初心,牢记维护稳定使命”为己任,在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统筹推进“五大改造”,截至目前已连续25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重特大狱内案件、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四无”目标,创下市监狱成立以来最长监管安全周期,为平安鹤壁、法治鹤壁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市政府决定给鹤壁市监狱记集体二等功,给陈文田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给原富智、李栓伏两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鹤壁市监狱和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奋进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为谱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贡献。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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