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区、宝山区、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准备工作,提高我市推荐提名项目质量,根据《河南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征集摸底工作,遴选我市优秀科技成果项目向省科技厅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类别
以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为主。
二、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为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区、宝山区、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三、征集项目范围
征集的项目必须是在鹤壁市辖区范围内实施的项目,且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本地单位或企业。
四、征集项目基本条件
征集的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项目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先进水平。
2. 经转化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已经过2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重大工程项目全面验收后,已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3. 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改善民生等方面有重大贡献: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或改善民生具有很大作用。
4. 项目应当于2018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5.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8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6. 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18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7.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8.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9. 2019年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0年度省科技进步奖。
10. 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提名,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的支撑材料。
11. 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鹤壁市内注册的单位。
12. 原则上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3. 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14. 提名的项目应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五、其它事项
1.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项目征集后,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审查,并择优列为拟提名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
2.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科技创新情况,并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申报。
3. 请有关单位和企业认真填写《鹤壁市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征集摸底情况表》(附件1),并提供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和科技创新支撑材料(内容参考附件2),推荐单位需在《鹤壁市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征集摸底情况表》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应对情况表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项目的提名等级和理由,并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一)报送方式
报送材料共3项,包括《鹤壁市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征集摸底情况表》、项目简介、科技创新支撑材料。申报材料采用纸质版(一式两份)方式,由申报单位进行报送,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512房间(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03号)。电子版发送至鹤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和成果转化科邮箱。
(二)报送时间
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21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底 飞 吴园园
电话:0392-3358153 邮箱:hebicgk09@126.com
附件:
2020年2月4日
附件1:
鹤壁市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征集情况表
申报单位(公章):
推荐项目名称 | |||||||||||
合作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奖 种类别 | 省科技进步奖 | 申报奖 励等级 | ( )等奖 | 项目研发 起止时间 | |||||||
计划 项目 | 编号: | 成果 登记号 | |||||||||
验收时间: | |||||||||||
直接经济效益 | 2019年: 万元、2018年 万元、2017年 万元 | ||||||||||
近三年应用单位创造的经济效益(合计) | 万元 | ||||||||||
该项目已授权 知识产权数 | 发明专利: 件 | 实用新型: 件 | 软件: 件 | 标准: 项 | |||||||
新药证书: 项 | 论文: 篇 | 动植物新品种: 项 | |||||||||
项目获奖情况 | 技术评价情况 | ||||||||||
推荐单位意见 | (公章) 2020年 月 日 | ||||||||||
附件2
主要科技创新支持材料参考
1、技术开发类
等级 | 主要科技创新支撑材料 | 近三年主要完成单位经济效益 |
一等奖 | 发明专利4件,或行业以上标准1项,或软件著作权8项(且须1件以上与核心技术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国家Ⅱ类以上新药证书1项,或国审(认定)动植物新品种1项并取得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或二类以上新兽药证书1项,或发表论文中有2篇在JCR 2区以上(SCI论文)。 | 2亿元。附审计报告,或国家认证机构的测算分析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
二等奖 | 发明专利2件,或实用新型专利4件,或行业标准1项,或软件著作权4项,或国家Ⅲ类以上新药证书1项,或省审(认定)动植物新品种1项并取得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或动植物行业以上标准1项,或三类以上新兽药证书1项,或获得行业准入资质1项,或发表论文中有2篇在JCR 3区(SCI论文)以上,或核心期刊发表文章8篇。 | 4000万元。附支持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应用证明,财务证明,测算分析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
三等奖 | 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或地方标准、规程1项,或软件著作权2项,或发表论文中有2篇在JCR 4区(SCI 论文)以上,或核心期刊发表文章3篇。 | 1000万元。附支持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 |
2、社会公益类
等级 | 主要科技创新支撑材料 | 社会效益 |
一等奖 | 发明专利4件,或国家(行业)标准1项,或国家临床诊断与治疗标准1项,或发表论文中有1篇在JCR1区以上(SCI 论文)。前三项条件须附有围绕本专利、或行业标准、或诊断和治疗标准所发表的系列文章(JCR 3区以上SCI论文5篇或核心期刊8篇,且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均为项目第一完成人)。 | 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且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并附旁证材料。 |
二等奖 | 发明专利2件,或实用新型专利4件,或发表论文中有2篇在JCR 2区以上(SCI 论文),或发表中华系列(中华医学会主办)核心期刊文章4篇,或核心期刊发表文章8篇。 | 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且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并附旁证材料。 |
三等奖 | 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或发表论文中有2篇在JCR 3区(SCI论文)以上,或发表中华系列核心期刊文章2篇,或核心期刊发表文章3篇。 | 已在省辖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并附旁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