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持续推动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优化提升。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制定印发了《2019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委主要领导在主任办公会、机关人员全体会多次强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了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政务公开,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一是全面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务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对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2019年,解读信息发布45条,办理网上咨询7条,办理市长信箱来件4件,主任信箱来件9件。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本次机构改革赋予我委的职责,对我委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对于职权事项进行了分类,对于职权事项的实施依据、办理环节、承诺时限等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对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调整后,我委行政职权事项共有30项。

  (三)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决策制度。一是坚持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如对重大项目审批等都必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清理等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要政策文件制定、民事应诉、合同审查、法治培训等工作中的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了行政风险。2019年,我委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坚持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法政办〔2019〕2号)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印发了《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在发展改革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规定,开展2019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制定《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我委行政审批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五)注重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班子集中学法每季度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4次,推动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进入常态化。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为增强全委机关人员法律知识意识,不断提高全委机关人员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2月28日举办法律知识培训会,邀请律师对机关全体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对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增强全委机关人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加大对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鹤壁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是我市今年开始施行的两部地方性法规,两个条例既涉及天上又涉及地下,事关鹤壁长远发展和鹤壁人民的根本利益。按照鹤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鹤壁市地下水保护条例》;6月14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学习《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鹤壁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知识测试。二是制定《2019年宪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参加全市“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我委实际,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服务活动、“爱国旗护国旗唱国歌”主题活动、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企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参与“我与宪法”微视频评选活动。组织拍摄了“我与宪法”微视频《依法治粮》,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被评为三等奖。

  (七)加强信用监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两次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印发《2019年鹤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信息归集、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信用应用等工作。实施城市信用综合指数排名“三挂钩”,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印发《关于提升城市信用综合状况的通知》《关于做好城市信用指标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出台《鹤壁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鹤壁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信息部分)目录》,依托信用平台,打造覆盖全部信用主体、全部行业类别的区域信用信息大数据池,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归集各类公共信用信息5000余万条、人均约31条。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机制,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档案,推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施诚信守法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信用监管实现高质量发展。贯彻守信联合奖惩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2019年底全市共成功实施联合奖惩1000余例;召开两批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共发布“红”名单261条、“黑”名单45条,构建“守信受益,失信受限”信用环境。依法依规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加快“信易贷”等“信易 ”产品开发应用,实现信用惠企便民。指导浚县“信豫融”试点建设。

  二、存在主要问题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我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力度有待加强、个别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还与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一些差距等。

  三、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委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积极、主动适应法治工作新形势,着眼于服务发展改革的大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治培训,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好发挥法治工作对委中心工作的服务、保障和支撑作用。

  一是制定委内2020年法治机关建设及普法工作要点,做好年度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七五”普法工作的总结汇报。二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作出和调整程序、责任追究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开展委全体机关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省法规处、市相关部门加强对接,不断提升办理案件水平。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纠错功能。五是持续做好“放管服”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完善更新我委权责事项的实施清单,并及时推送上网。

  特此报告。

  中共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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