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45号令)精神,撤销鹤壁市新航天科技有限公司600万只紧凑型节能灯生产线项目备案(备案号“豫鹤市域源〔2007〕00133”),同时,针对我委以鹤发改投资〔2008〕388号文件下达该项目的投资计划,一并予以撤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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