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F0001-0201-2020-3305847 发文字号 鹤政〔2020〕1号
发布日期 2020-02-25 00:00:00 成文日期 2020-02-14 00:00:00
标签: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鹤政〔2020〕1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2-25 00:00:00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0〕1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全市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

  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鹤壁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四、总体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将严格依法普查贯穿普查工作全过程,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严格质量控制。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意识,秉承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查实情、报真数。要严格普查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制定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把普查质量控制落实到普查的各个工作阶段和环节,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三)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本次人口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采集数据。各县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落实好普查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我市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鹤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做好本地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二)强化协同配合。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公安、卫生健康、医保、民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三)保障工作经费。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各县区要将人口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支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和补贴,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鹤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0年2月14日

  
附  件

鹤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洪利民(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郭长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  静(市统计局局长)

          姚  智(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华晓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全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罗媛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陈怀礼(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刘世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郎志坚(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原忠福(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牛万斌(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赵建民(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郭德义(市民政局副局长)

          袁希利(市司法局副局长)

          董文闯(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爱兵(市社保中心主任)

          琚凤英(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胡全贵(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长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晁玉琪(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志国(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继民(市医保局副局长)

          申运生(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副局长)

          张  旭(市事管局副局长)

          宋广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邵新锋(鹤壁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王志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