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煤安〔2020〕57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全省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

  按照《河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2020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5月6日-6月12日,对全省煤矿开展了“一通三防”专项监督检查,共抽查了郑煤集团裴沟煤矿等10处矿井,查出各类问题隐患227条,提出工作建议21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通风管理方面。一是部分矿井通风线路设置不合理。河南能源焦煤公司宝雨山矿13准备采区内外水仓掘进工作面共用回风通道,水仓配电点硐室距离较长,通风不合理;河南能源义煤公司新义矿11090综采工作面切顶留巷向中间底板巷通风孔较小,且供风路线受采空区影响。二是通风设施管理不到位。郑煤集团超化矿22071上外联巷密闭墙密闭不严,有漏气现象;平煤神马集团六矿戊8-32020机巷高抽巷风筒邻近风机处有2处较大破口。三是巷道失修影响通风。郑煤集团裴沟矿31091综采工作面下顺槽、郑煤集团超化矿22071综采工作面下付巷、平煤神马集团六矿一部乘人装置巷、河南能源焦煤公司宝雨山矿1702下顺槽掘进工作面均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四是矿井测风工作存在漏洞。河南能源永煤公司主焦矿5月份风量分配计划未按企业风量计算办法执行;河南能源义煤公司新义矿11090综采工作面进风量与回风量相差128m3/min。五是矿井通风系统图绘制不规范。神火集团梁北矿矿井通风系统图图例图标大小不一致;河南能源焦煤公司宝雨山矿通风系统图显示报废的巷道,部分巷道密闭标示不清。

  (二)瓦斯管理方面。一是存在瓦斯超限现象。郑煤集团超化矿4月7日和27日,22采区底抽巷1#横贯1#钻机和22111底抽巷东段4#钻机分别因水力割缝造成瓦斯超限,且未将超限记录填入通风瓦斯日报表。二是瓦斯异常分析不到位。郑煤集团裴沟矿通风瓦斯日分析台账中4月12日31091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异常分析的原因与监控日报表不一致;平煤神马集团六矿矿井安全监控日报表中5月1日戊8-22270综采工作面瓦斯异常未注明原因;河南能源永煤公司主焦矿无矿井瓦斯异常日分析制度。三是瓦斯检查存在漏洞。郑煤集团裴沟矿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叙述不详细,未分区明确每个检查地区的检查点和巡回检查路线;平煤神马集团六矿一部架空乘人装置机尾开关存放处未设置瓦斯检查牌板。

  (三)防突管理方面。一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对标整改不到位。神火集团梁北矿矿井及32采区防突设计中回采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测试点设计及河南能源鹤煤公司三矿《瓦斯抽采管理办法》测斜管理规定部分内容与《防突细则》要求不符;平煤神马集团六矿、河南能源焦煤公司宝雨山矿防突技术资料里多次出现《防突规定》。二是防突专项设计、措施存在漏洞。平煤神马集团六矿《丁5-6-22130综合防突措施》中未明确煤层厚度、夹矸厚度变化较大时探煤厚以及区域验证钻孔布置的相关内容;河南能源永煤公司主焦矿《2307工作面底板巷作业规程》中部分内容在矿井升级为突出矿井后未及时修订。三是抽采管理不到位。郑煤集团超化矿22071运输巷10#、11#钻场抽采负压低于13kPa;河南能源焦煤公司宝雨山矿12141综采工作面上顺槽部分钻孔牌板填写深度与标识牌不一致。四是瓦斯地质图绘制不规范。平煤神马集团十二矿已15-31020工作面瓦斯地质图缺少区域防突措施控制范围,断层未标注编号。

  (四)安全监控方面。一是监控异常分析不到位。中煤河南分公司王行庄矿4月5日15采区避难硐室生存仓氧气传感器报警22次,累计时间7484秒,标注原因为“调校探头引起”,不符合实际情况;神火集团梁北矿4月15日监控日报显示21031风巷T1断电5次,但未标注原因。二是瓦斯传感器设置不规范。河南能源义煤公司新义矿11090综采工作面轨道顺槽外传感器吊挂位置不规范。三是安全监控系统布置图绘制不规范。郑煤集团裴沟煤矿《31072回风巷联巷、回风巷及切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监控系统布置示意图中T2、CO、FC、W、V位置标注错误;河南能源焦煤公司主焦煤矿安全监控布置图中2303采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断电范围未与回风流甲烷传感器分别标注。四是监控线与动力电缆混挂。郑煤集团裴沟矿、平煤神马集团六矿、神火集团梁北矿、河南能源鹤煤公司三矿均存在类似现象。

  (五)制度建设及落实方面。一是岗位责任不健全。神火集团梁北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缺少开掘副总工程师、改扩办部门安全责任,防突岗位责任制缺少采掘班组长防突岗位责任;河南能源焦煤公司宝雨山矿防突岗位责任制缺少生产副总师、安全检查员岗位责任。二是通防管理制度内容存在缺陷。郑煤集团超化矿防突岗位责任制中缺少防突副矿长组织旬度检查、月度防突例会等内容;中煤河南分公司王行庄矿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中缺少瓦斯异常标准。三是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严格。郑煤集团裴沟矿2月19日“一通三防”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多为非“一通三防”隐患,4月上旬“一通三防”旬度专项排查未覆盖全矿井;平煤神马集团六矿、中煤河南分公司王行庄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中缺少地面通风设施相关检查情况。

  (六)防火、防尘管理方面。一是防火设施设备配备漏洞多。河南能源鹤煤公司三矿部分油脂存放处、设备硐室缺少消防设施;平煤神马集团六矿存在灭火器过期、消防设施设备不规范问题。二是防尘管理不到位。郑煤集团裴沟煤矿31091工作面注水孔间距与作业规程规定不符;郑煤集团超化矿二部皮带机头硐室粉尘检测时间超期。三是隔爆设施管理有不足。平煤神马集团六矿戊8-32020机巷掘进工作面隔爆水棚有多个水袋水量不足,个别水袋脱钩;神火集团梁北矿21031综采工作面风巷第三组隔爆水棚存在水袋破损、缺水现象。

  二、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坚决遏制瓦斯事故。6月10日陕西省燎原煤业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7人死亡。近年来,我省煤矿也发生了郑州登封市兴峪煤矿“1·4”事故、神火集团薛湖矿“5·15”事故、河南能源焦煤公司中马村矿“5·14”事故、河南能源义煤公司新义矿“5·22”事故、平煤神马集团十三矿“8·16”事故等多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极为惨痛。这些事故再次证明,瓦斯仍是煤矿安全“第一杀手”,做好瓦斯防治是防范遏制煤矿事故最首要的任务,也是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以及我省煤矿瓦斯防治“三个十条”和“三十二条措施”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有效的举措,坚决遏制瓦斯事故发生。

  (二)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夯实瓦斯防治基础。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是瓦斯防治工作的基础。矿井要进一步优化通风系统,确保系统稳定可靠,避免出现通风线路过长、系统复杂、能力不足等情况,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要满足工作需要,坚决杜绝违规串联通风、无风、微风、循环风等现象。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要加强通风设施及通风仪器仪表的管理维护,主要通风机、防爆门要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和定期检查,井下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的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要符合规定,确保安全可靠;通风、瓦斯检测仪器仪表要按标准要求使用、维护和校验。要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通风阻力测定和组织反风演习。

  (三)坚持瓦斯综合防治,提升矿井抗灾能力。煤炭企业和矿井要严格落实我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要推进瓦斯抽采“三化一工程”,杜绝钻孔施工和抽采不到位、检验和验证数据不真实等现象。要确保监控系统运行可靠、监控有效,杜绝包探头、改数据、甩闭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和落实瓦斯异常分析制度,对通风和瓦斯出现异常变化的,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果断措施。要落实好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措施,按规定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要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及材料,杜绝电气设备失爆、违规违章爆破和电气焊作业,严防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事故。

  (四)强化防尘防灭火管理,杜绝火灾和煤尘爆炸事故。煤炭企业及矿井要加强防尘防灭火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灭火和粉尘防治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制定并落实综合防火、防尘措施,完善设备设施及监测仪器,加强火灾和粉尘监测及检测,防范煤层自燃和煤尘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采空区防火管理,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及时封闭,采取注浆、注氮等综合防灭火措施,防止采空区自燃。

  (五)严格隐患自查自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煤炭企业及矿井要持续开展“一通三防”检查,盯紧盯牢瓦斯灾害重大风险,确保管控措施落实有效;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排查无盲区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五落实”原则,做到整改到位无遗留。各地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工作力度,重点关注瓦斯灾害严重矿井和瓦斯治理滞后矿井,对存在通风系统不可靠、区域措施不到位、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等重大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对预测数据造假、钻孔施工造假、抽采计量造假、安全监控造假等行为要严格处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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