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21〕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南省第十四届见义勇为英雄和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索 引 号 10001-01-2021-0000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06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南省第十四届见义勇为英雄和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发文字号 豫政〔2021〕1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河南省第十四届见义勇为英雄和
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豫政〔2021〕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全省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评选推荐、公众投票和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省政府决定,授予王胜伟等8名个人和刘大华、常金环、刘永亮等2个群体“河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授予陈建伟等6名个人和耿涛、耿银河等4个群体“河南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对河南省见义勇为英雄(含群体)各奖励20万元,对河南省见义勇为模范(含群体)各奖励15万元,对其中的伤亡人员颁发特别奖金。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英雄和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英勇无畏、匡扶正义的英雄精神,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高贵品格;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推进平安河南建设、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河南省第十四届见义勇为英雄和见义勇为模范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南省第十四届见义勇为英雄和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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