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的
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焦作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2日 焦作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
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和〈河南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办〔2004〕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政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监管力度,提高政府的社会服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并以电子政务建设为契机,带动我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 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建设统一的“一网制”全市电子政务网络传输平台,重点建设市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和外网门户网站;完善重点业务系统(包括办公业务系统、金关、金税、金融监管、宏观经济管理、金财、金盾、金审、金保、金农、金质、金水等业务系统);开发重要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及宏观经济数据库;加强政务公开,实现网上审批;建设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起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 拟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届时,市、县各级机关局域网普及率达到100%;网上办公业务覆盖率超过80%;12个重点业务系统完成国家建设要求,并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一批跨部门应用系统(公文交换、公务邮件、应急指挥等)和数据库建设取得明显效果;党政机关全部建立互联网网站,市、县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上网率达到80%以上。 (三)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加强协调。整个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必须在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的协调,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电子政务建设要围绕目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统一平台,统一标准。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省政务内、外网络平台,遵循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系统建设的整体要求,从全局出发,打破部门界限,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各级党政机关在电子政务建设中,要坚持按需建设的原则,避免盲目开发,突出应用,注重实效,避免重硬件、轻软件,重开发、轻应用。 实用先进,注意节约。各级党政机关在电子政务建设中,要采用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和设备,同时要注意节约,不能单纯追求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造成资源的浪费。 遵循法规,安全保密。要严格遵照国家的安全保密法规,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从技术、管理的角度,加强网络和信息的安全防范,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建设内容 (一)统一的网络传输平台 1、网络传输平台建设 按照省电子政务建设要求,建设“一网制”电子政务传输平台,充分利用市主要网络运营商的网络资源,构建覆盖全市的千兆城域宽带主干网络,形成纵向上连省,下连县市区、乡镇,横向连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党政机关的统一网络平台,最大限度地实现网络资源的共享。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的建设要统筹规划,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之间严格物理隔离。 2、各级网络节点建设 建设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市级节点和网络交换、管理中心,市级节点设在市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负责市级节点的管理维护工作。县级节点应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建设。 3、网络资源整合 (1)各单位局域网整合。已经建成的单位局域网,如果是按照政务内、外网物理隔离的要求建设的,可在电子政务城域网建成后分别接入政务内、外网;如果单位局域网未按照政务内、外网物理隔离的要求建设,由本单位对现有局域网进行改造,改造后分别接入政务内、外网;未建局域网的单位,必须按照统一规划的要求,按时、按规定完成单位内部政务内、外网的建设,并报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建成后接入政务内外网。 (2)行业纵向网的整合。已经建有行业纵向网的部门,在政务广域骨干网传输平台建成后,可以将广域传输移至该平台上;对于需要但尚未建立行业纵向网的部门,可依托政务内、外网传输平台建设;在整合平台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不搞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同时应着重考虑重点部门、重点业务系统的网络整合,例如财税、审计、统计、社保、医保等。 (二)统一的应用平台 1、统一信息交换平台 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多重业务关系及业务的多样化,要求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必须建设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以实现跨数据库、跨操作系统和跨平台的功能;并通过标准接口和适配器,无限自由叠加各种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实现业务的交叉应用和信息数据的统一交互转换;同时应具有无线网关、移动短信息网关和语音平台网关功能,能够支持移动电话、计算机、固定电话等终端接入,真正实现高效统一。 总体来说,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信息交换平台,要基本实现统一用户、统一认证、统一标识、统一支付、统一资源、统一接入、统一交换、统一定制、统一管理、统一控制等功能,切实有效地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目标,推动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2、统一应用系统 统一应用系统指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必须打破部门、单位界限,建立统一的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统一的公文交换系统,统一的内部审核办理系统等,实现内部信息数据的最大共享。各部门已经建成的业务系统,必须整合在焦作市通用办公系统中,实现在该系统中一次登录,即可以根据用户权限不同最大限度地访问各类数据。未建立系统的,原则上不再单独开发应用系统,尽可能使用通用办公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开发的,须经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开发建设,建成后的系统应与通用办公系统全面兼容。 (三)统一的综合门户网站 焦作市电子政务综合门户网站是焦作市电子政务外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各级政府面向公众和企业发布政府信息、实行政务公开、受理行政审批、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核心和枢纽,是全市统一的社会服务与监督窗口。各级部门的网站应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保持统一风格,使用统一的标识。已建成的网站,其风格应在网站改版时使用政府门户网站的模板设计;未建立网站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内部,建立子站,实现信息发布、市民互动等基本的网站功能。 (四)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 要建设统一的安全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安全评估、安全政策、安全标准、安全审计等,实现规范有效的管理。 在安全评估方面:要建立统一的安全加密措施和安全评估标准。 在安全政策方面:要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制订政府对于电子政务的安全政策,包括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分类、与安全等级相对应的安全措施的要求、对参与系统开发和运行的企业的要求和约束、系统安全的审计、安全问题的报告制度和程序、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应急措施等。 在安全标准方面:要在电子政务安全政策的指导下,制订具体的、针对每一个安全等级的政府信息系统的安全标准,包括硬件、软件、人员、系统的安全,运行的规范,数据和软件的备份,系统的物理安全等。 在安全审计方面:每一个政府信息系统在建成和运行的过程中,都应该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审计,以确保政府的安全政策和安全标准得到落实。同时应制定安全保密制度,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保障网络安全。 (五)统一的信息资源体系 组织编制全市党政机关信息目录体系和信息交换体系,各级机关要围绕目录体系,加快应用系统建设。要开展信息资源的综合调查和规划,要统一建设综合文档库、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一批基础性的重点数据库。要通过信息交换体系,为内、外网上的各类办公和业务管理提供统一的基础信息资源服务。 (六)统一的标准规范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信息数据的共享,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当前的工作重点是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规范化政务业务流程、统一数据接口标准、统一网络接口、统一网络建设标准、统一信息安全标准、统一政务数据库建设标准等。 三、任务规划 依据“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我市电子政务的建设拟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2004年至2005年为第一阶段,建设目标为: 1、根据省电子政务总体规划的要求,完成焦作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及技术实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工作。 2、以现有网络为基础,完成市、县两级广域骨干传输网络平台的规划建设。 3、与网络建设同步规划建设相应的安全保障系统。 4、信息交换平台的设计和开发。 5、完成通用办公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公文传输系统、档案管理系统、视频点播系统、审批系统等(内网)。 6、市、县机关之间的公文交换系统和公务邮件系统的建设(内网)。 7、综合门户网站的建设(外网)。 8、市直机关主要部门网上审批系统的试点建设(外网)。 9、市直机关内部综合信息网站的设计和开发(内网)。 10、信用体系的调研、规划(外网)。 11、信息资源体系建设的初步规划。 12、市政府应急指挥系统的试点建设(外网)。 (二)2006年至2007年为第二阶段,建设目标为: 1、进一步完善通用办公系统(内网)。 2、网络传输平台的建设和完善。 3、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4、完成IP电话、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 5、综合业务支撑平台以及网站生成及管理平台的设计和开发。 6、综合门户网站的完善(外网)。 7、网上审批系统的全面建设和应用(外网)。 8、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外网)。 9、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应用。 10、信息资源体系的建设。 11、异地备份中心建设。 12、涉密或重要的机关业务管理系统,如组织、人事、公安、监察、纪检、政法、财政、计划等部门的业务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内网)。 13、为社会服务的机关业务管理系统,如工商、税务、文化、教育、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外网)。 (三)2008年至2009年底为第三阶段,建设目标为: 1、网络传输平台的进一步完善。 2、安全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3、完善信息资源体系和综合资源库。 4、支撑平台功能的进一步完善。 5、进一步依托网络平台,开发各种应用系统。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机构,负责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电子政务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制定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有关政策,研究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全市电子政务规划,听取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日常工作,包括系统建设的组织,工作目标的制定、管理、监督和验收。 在市信息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我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市电子政务内、外网的日常维护管理及县市区电子政务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并负责与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的联系沟通。根据电子政务建设需要,逐步在市信息中心内部成立信息安全中心、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数据交换中心、培训中心等机构。 为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进行,市直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各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或指定管理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要充分发挥我市信息化专家库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作用,理顺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管理体制,明确各单位的职责,突出应用,有效整合现有资源。 (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严格依照电子政务统一规划,积极稳妥地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规范业务流程,增加网上业务,加强管理和服务。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加快整合分散的信息资源,逐步将其建成或调整为与省、市电子政务标准一致的政务统一的网络平台。 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有关计算机专家及市有关单位,依据省电子政务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在政务内网建设中要以通用办公系统建设、业务系统整合为重点,在政务外网建设中要以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审批系统为重点,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突破点,通过以点带面,带动整体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审批程序。电子政务建设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项目要符合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重要业务系统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建设方案,经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初审后,由市计委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审批并安排投资计划,同时报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保证建设和运行资金。全市电子政务系统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要充分调动各网络运营商的参与积极性,调动各种社会资金,进行统一安排。原则上,统一的网络及应用支撑平台由运行商承建,具体使用费用由市财政在当年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市级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由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提出预算,报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初审同意后,由市计委和市财政局分别列入年度计划。 (五)重视信息化专门机构的建设和专门人才的培养、引进。各级机关要重视信息化专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信息化建设任务重的单位,要有专门机构负责。要根据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需要,利用多种渠道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一是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化综合基础知识的培训;二是要加强对各单位专职信息技术人员的技术和管理培训;三是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的培训。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电子政务培训要纳入党校培训体系,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六)加强对电子政务项目的监督、管理。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工程管理制度。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必须经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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