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

                      焦工信〔2011〕27号

关于开展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

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市城区防汛指挥部的安排,为做好今年城区防汛准备工作,在汛前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决定立即开展汛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抓早、抓实、抓严、抓细的严谨作风,认真彻底对全市城区范围内的企业房屋、围墙、人防设施、排水管道及沟渠、河道、桥梁、河岸堤防、水闸、架空线路、树木、广告牌和排涝泵站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达到查明现状及隐患、边查边改、安全度汛的目的。

  二、排查内容

  1、组织领导工作: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包括分级、分部门和技术岗位负责制的落实情况;灾害易发区(点)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泵站、河闸守护人是否到位;防汛队伍培训是否落实到位。

  2、预案方面:部门或企业防汛应急预案、重点隐患部位专项预案、灾害易发区(点)人员紧急避险预案等各类防洪预案的修订完善及落实情况,以及影响防洪安全的在建涉水工程应急度汛预案的制订情况及存在问题。 

  3、危房、墙、人防设施等方面: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房、厂房、围墙、人防设施等排查、治理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4、物资储备方面: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准备落实以及重点隐患部位抢险物料的到位情况。 

  5、河道护岸方面:河道阻水建筑物、料场、垃圾杂物等清理拆除和河岸堤防的加固维护情况。 

  6、工程方面:在建涉水工程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7、桥涵及排涝方面:城区桥涵汛期安全和排水设施等排涝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8、防汛网络方面:防汛指挥调度、通信和预警报系统工作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9、其它与防汛有关的内容。 

  上述九个方面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突出重点,带动全面。

  三、方法步骤

  排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3月17日—4月5日,各单位自查工作要全面,详细,横竖到边,不留死角并建立台账。4月10日前将安全隐患台帐和排查整改工作总结书面(盖单位公章)报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局。

  第二阶段:抽查。从4月10日开始,市工信局组织对重点企业、重点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方式如下: 

  1、听取汇报。各单位在防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处理措施,以及针对今年防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意见和建议。

  2、现场查勘。重点检查影响度汛安全的危房、危墙、人防设施、排水管道及沟渠、河道、桥梁、河岸堤防、河闸、架空线路、树木、广告牌和排涝泵站等设施。 

  3、查阅资料。各类防汛责任制、防汛预案,防汛机构,防汛资金、物资、器材的准备和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管辖范围内的防汛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帐,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措施。

  二是对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险工险段和危房等问题要重点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群众迁安方案。

  三是各企业要将安全隐患的整改费用列入年度资金计划,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

  联系电话:3569408 

  电子邮箱:jz3569408@163.com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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