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工信〔2011〕215号
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工业企业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安全生产,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生产安全。
二、认真组织隐患排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动态监控,跟踪治理;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停产停业。尤其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有毒有害物品生产设备、输送管道的维护、保养、防冻和通风工作,严防冻裂造成泄漏、爆炸、火灾或中毒事故。
三、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各单位要针对春节前后的气候特点,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要认真组织对暴雪、寒潮等极端天气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除险,做好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应急资源,提高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
四、严格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节日安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落实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要于2010年2月18日前以书面或电子信箱方式报焦作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局。
联系电话:3569408 电子信箱:jz3569408@163.com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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