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工信〔2010〕132号
关于“双节”期间开展企业安全生产
大 检 查 的 通 知
各有关企业:
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做好 “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稳定、和谐。根据焦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焦安〔2010〕37)号),我局决定“双节”期间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还要检查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二、检查时间及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月25日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自查工作,9月25日至30日,局领导按照各自的分包企业范围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市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三、检查要求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次检查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防止检查走过场。
2、局检查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能即时整改的即时整改,不能即时整改的要帮助企业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二O一0年九月十九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