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 价格 〔 20 20 〕 260 号
中站 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按照 《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 [2012]2061 号) 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 [2018]530 号)等 文件精神 , 依据中站区发改委《关于呈报中站区红旗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请示》(中区发改 [2019]72 号 )和相关申报资料,结合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焦作市中站区红旗幼儿园生均教育成本测算报告》(焦价审 [2020]4 号 ),并通过 召开座谈会和 开展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集体审议研究等工作程序,参考周边 县(市)区公办幼儿园 收费标准情况,经市发改委审价委会研究同意,现就制定焦作市 中站区红旗幼儿园 保教费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保教费:焦作市 中站区红旗幼儿园 保教费政府指导价为每生每月 3 0 0 元。该费用主要包括保育教育服务费,以及为幼儿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冷暖设备、安全设施等费用。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 费用在保教费中列支 , 不得收取住宿费 。
二、对家庭确有困难和低保家庭的幼儿,要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减免照顾。
三、要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行政事业收费票据,自觉接受幼儿家长、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其它相关事宜按《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 [2012]2061 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 、本通知自 发文之日 起 试 行 ,试行期为一年。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 财政 局
20 20 年 8 月 24 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