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对幼儿园实行等级收费管理的请示,我委收费科会同焦作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和教育局对全市16所省市级示范幼儿园(省级4所,市级12所)的建园和收费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将其中的9所公办幼儿园的现行收费标准、存在问题、运营成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焦作市示范性公办幼儿园收费情况
焦作市现行收费收费情况调查表 幼儿园名称 | 等级 | 所属区域 | 收费标准 |
市实验幼儿园 | 省级 | 市区 | 180元/生月 |
孟州市幼儿园 | 省级 | 县市 | 60元/生月 |
市第二幼儿园 | 市级 | 市区 | 100元/生月 |
市第三幼儿园 | 市级 | 市区 | 100元/生月 |
马村区小天鹅幼儿园 | 市级 | 市区 | 60元/生月 |
修武县直机关幼儿园 | 市级 | 县市 | 60元/生月 |
博爱县直幼儿园 | 市级 | 县市 | 60元/生月 |
沁阳市实验幼儿园 | 市级 | 县市 | 60元/生月 |
温县实验幼儿园 | 市级 | 县市 | 60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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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收费标准偏低。目前,我市绝大部分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一直执行的是1999年焦作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我市幼儿园实行等级管理和统一收费标准的通知》(焦价费[1999]8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即市一级幼儿园为80元/生月,二级为70元/生月,三级为60元/生月。2003年仅对市区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进行了微调,将市实验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调整至110元/生、月,二幼、三幼、焦煤幼儿园调整至100元/生月。2007年由于各方面反映强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将市实验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到180元/生月,仍低于当时核算成本210元30元。县(市)区幼儿园收费标准10年来未做任何调整。 2、收费标准与周边相比差距较大。我市现有省级示范园中的2所公办园收费标准分别是:市实验幼儿园180元/生月,孟州市幼儿园60元/生月,据市教育局提供,与我们相临的周边市同样是省级示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却相对较高,郑州750元/生月,新乡570元/生月,开封300元/生月,洛阳260元/生月。 3、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我市各级财政只负责公办幼儿园在编人员的部分工资,幼儿园的发展、在编人员的绩效工资、办公经费、师资培训、设备投入、临时人员的工资等都由托费收入支出。但由于财政投入不足、收费标准过低,致使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老化、落后而无力维护更新,师资过时无力培训或只能进行低层次简单的培训,我市幼儿园的运营举步维艰。 4、存在乱收费现象。由于我市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近十年未做调整,导致我市幼儿教育市场收费标准的混乱局面,调查中我们发现个别幼儿园违规乱收费。如有的幼儿园过去办有蒙氏班,收费标准为180元/生月,后由于国家整顿幼儿教育,停止蒙氏教育,但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未降低。 5、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仅以我市9所公办园为例,共有教师540名,正式教师193名,仅占在职教师的35.7%。而占64.3%的非正式教师工资仅仅是在职教师的50%,同工不同酬,这些人员的积极性受到挫伤,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市幼教事业的发展。 三、幼儿园运营成本情况 为了掌握幼儿园的收费和支出情况,我们分别选择省级示范园市实验幼儿园、市级示范园市第二幼儿园和沁阳市实验幼儿园对其运营成本进行了调查。价格成本监测所对三家幼儿园2006年至2008年度决算报表以及相关的帐目、原始单据等成本资料进行了认真核实,并且剔除了财政投入的工资和专项经费。调查发现,幼儿园生均教育成本高于现行收费标准60%-85%。 为此,7月8号我们召开座谈会,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就目前公办幼儿园的收费状况进行了座谈。大家一致认为: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很有必要、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机制、政府应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等。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迫在眉睫,究竟怎样调整,敬请社会各界监督指导,提出宝贵意见。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