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市直项目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请你单位按所附的单行材料和附表样例提供有关情况(有关数字必须严格按照我委已下达的投资计划填写,填写时注意与上次报送数据的衔接以及数据的计量单位,请勿改动表格格式),务必于7月31日12时前报送市发改委社会科邮箱。 另将7月份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月报表一并报来,如有改动,请用“红色”标明。 特此通知。 电子邮件:jzfgwshk@126.com 联系电话:3569246 联 系 人:刘兰柱
2009年7月30日 附件: 一、中央投资计划单行材料.doc二、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表.xls三、焦作市社会事业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样表).xls(完)
关于上报我市社会事业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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