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市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召开“开封市市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
2015年12月18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举行地点
地点:开封市汴京饭店5号楼2楼会议室
地址:开封市东大街109号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17人
1、消费者7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杨 军 男 45岁 自由职业
刘豹林 男 34岁 自由职业
焦振付 男 46岁 企业管理人员
李 岭 男 36岁 公务员
戴玉宾 男 50岁 工人
蔡永红 女 49岁 教师
马建玲 女 46岁 社区工作人员
2、市人大代表1人
崔金梅 女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经理
3、市政协委员1人
丁建林 男 市政协调研员
4、专家学者1人
王飞寒 男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学院教研室主任
5、经营者1人
李予生 男 开封市供水总公司副总经理
6、利益相关方1人
潘佳良 男 黄河河务局黑岗口渠首闸管理处处长
7、政府相关部门4人
韩 峰 男 开封市城管局
宋 洁 女 开封市民政局
杜 建 男 开封市祥符区发改委
郑名伟 男 开封市财政局
8、社会组织1人
克航平 男 开封市消费者协会
(二)听证会听证人3人
王宏海 男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艳 女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科长
于惠萍 女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队队长
四、开封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改革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要求,以及我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市供水总公司的集中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结果,提出如下水价改革方案:
(一)现行城镇居民用水价格情况
我市市区集中供水现行水价于2010年1月份由省发改委审批制定,至今实行已接近6年时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为1.75元/立方米,基础水量定为每户每月12立方米,12立方米以上部分按2.20元/立方米计收。
其中,祥符区水价于2010年4月份由市发改委审批,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为1.15元/立方米,基本水量定为每户每月12立方米,12立方米以上部分按1.50元/立方米计收。
(二)成本监审情况
按照国家、省关于对定价成本监审的规定,经调查、测算、审核,开封市供水总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供水定价总成本分别为7252.34万元、8307.03万元、9032.54万元,单位供水成本分别为2.07元/立方米、2.16元/立方米、2.16元/立方米。根据三年审核结果,确定单位供水定价成本为2.16元/立方米;考虑新增成本费用0.34元/立方米,供水定价成本核定为2.50元/立方米。
(三)拟定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市居民用水情况调查,我市阶梯水价分三级,各阶梯水量基本水价级差为1:1.5:3,实行以年度水量为计量周期,提交以下两个听证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20立方米以内(含120立方米),基本水价每立方米2.40元;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20—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基本水价每立方米3.60元;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上,基本水价每立方米7.20元;居民合表用户基本水价每立方米2.64元。
按照市供水总公司2012年—2014年3年居民用水数据统计,该方案有89%的居民家庭年用水在第一阶梯范围内,有7%的居民家庭年用水在第二阶梯范围内,有4%的居民家庭年用水在第三阶梯范围内。
方案二: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96立方米以内(含96立方米),基本水价每立方米2.50元;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96—156立方米(含156立方米),基本水价每立方米3.75元;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56立方米以上,基本水价每立方米7.50元;居民合表用户基本水价每立方米2.75元。
按照市供水总公司2012年—2014年3年居民用水数据统计,该方案有83%的居民家庭年用水在第一阶梯范围内,有12%的居民家庭年用水在第二阶梯范围内,有5%的居民家庭年用水在第三阶梯范围内。
上述方案一、二中,各类水价为自来水含税销售价格,均不含代政府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公用事业城市附加费。
(四)开封市祥符区集中供水价格改革方案
祥符区的供水是由市供水总公司一水厂供给,成本和市区一样,均为2.50元/立方米。但是鉴于祥符区县改区时间比较短,居民生活水平和市区还有一定差距的实际情况,祥符区水价改革参照市辖其他县的价格水平和方式确定。祥符区集中供水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级阶梯水价制度。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20立方米以内(含120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20—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上。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分两步实施到位。第一步,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量价格由现在的1.15元/立方米调整为1.6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价格调整为2.4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价格调整为4.80元/立方米,居民合表用户用水价格为1.76元/立方米。第二步,待本次调整两年后,第一阶梯水量价格由1.60元/立方米调整为1.7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价格由2.40元/立方米调整为2.6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价格由4.80元/立方米调整为5.25元/立方米,居民合表用户用水价格调整为1.93元/立方米。
上述各类水价为自来水含税销售价格,不包括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公用事业城市附加费。
五、相关配套措施
(一)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为缓解供水价格调整对困难居民家庭带来的影响,对我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继续实施优惠政策,对低保户的基本用水价格按照调整前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具体办法由市供水总公司制定。
(二)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学校、福利院、养老机构等),实行居民合表用户价格。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