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科文〔2018〕19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
众创空间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调查的通知》(豫科企〔2018〕27号)(http://www.hnkjt.gov.cn/2018/12/10/1544431114530.html)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度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统计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查对象
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省级以上专业化众创空间。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内容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运行情况及在孵(毕业)企业情况;众创空间的综合运行情况。
三、调查要求
(一)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2019年1月1日起通过网络平台填写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表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于2019年1月28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
(二)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包括专业化众创空间)2018年12月1日起通过网络平台填写众创空间综合发展情况表(年报),于2018年12月23日前通过网络平台完成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各类报表填报和审核均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gov.cn/hjismp/a/login#tj)进行数据填报和审核。
(二)各级管理员、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由“服务机构/管理部门”入口登录,用户名为“tj 原统计系统账号”,密码不变。
(三)各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提交报表后,从系统打印年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要求有火炬中心水印,加盖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公章和主管单位(有关县(区)科技局、高等院校)公章。
(四)各主管单位组织所属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数据报送(见附件1、2),并对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出具推荐文件,众创空间报表及审核文件于12月25日前报送,科技企业孵化器报表及审核文件于1月31日前报送。
联 系 人:金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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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