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价办〔2008〕16号 洛阳市物价办公室关于开展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发改委、物价局,各游览参观点: 为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05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028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671号)精神,现就我市清理整顿游览参观点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理整顿范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八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精神,“对于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对于非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完全有商业投资的人造景观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转让经营权的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国家和省清理整顿的统一部署,凡洛阳市行政管辖区域内,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游览参观点,均属这次的门票价格清理整顿范围。二、清理整顿的内容1、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门票价格的总体执行情况,包括审批价格到期后未申报继续执行原市批门票价格,擅自提高门票价格、私自设立门票价格情况,门票、联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是否按规定公示,清理整顿中的成本监审情况,门票价格过高的提出适当降低意见。2、相关旅游服务价格。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停车场、交通运输、导游讲解等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超出规定价格、未经审批的项目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服务项目是否采取招标方式引入公开竞争机制、是否与游览参观点实行一体化管理;游览参观点内交通运输工具的实际使用人数高于定价时预计人数,或已提前收回投资成本的提出降低价格的意见。 3、游览参观点优惠政策。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对国家、省、市制定的儿童、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宗教人士等门票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两年内向社会免费开放时间是否确定;对当地居民、全中的优惠政策情况。4、旅行社优惠价格。重点清理游览参观点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优惠率是否超过国家和省规定20%的幅度;国家清理整顿文件下达后门票价格优惠率仍然超过规定的,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通过清理整顿降低门票价格。 5、纠正越权定价、违反规定调整价格、擅自涨价和私自设立园中园门票价格等违价行为。6、清理整顿期间,门票价格及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三、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和分工
1、成立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办公室主任王虎立任组长,发改委副调研员李炜、牟耀辉,市物价检查所书记韩树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长轩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游览参观点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的清理整顿工作。2、清理整顿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市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抽调业务骨干,组成3个清理小组,负责对市管游览参观点的清理整顿,县区价格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区管理游览参观点的清理整顿工作由当地价格部门负责。 第一清理小组:组长李炜,成员李海军、阎钢栓、宣升、王远征,负责嵩县、新安县、孟津县、汝阳县清理整顿工作。第二清理小组:组长牟耀辉,成员吕宝珠、刘子伯、张和平、张凤向、王文才,负责栾川、伊川县、偃师市清理整顿工作。第三清理小组:组长韩树民,成员刘长轩、刘红武、李红军、铁晓丹,负责市区、洛宁县和宜阳县游览参观点的清理整顿工作。3、清理整顿期间游览参观点的成本监审,由市、县两级负责,县(市)进行初审,市成本监测所汇总出具成本监审报告。要按照市成本监测所对游览参观点成本监审的统一要求,具有成本审核资质的县(市)要出具成本监审报告,无成本审核机构的县(市)要收集基础成本资料,出具成本初审意见。各清理小组按照分工将成本监审报告(或初审意见)统一汇总到市成本监测所,由市成本监测所在此基础上出具成本监审报告,作为这次清理整顿和今后制定、调整门票及缆车、观光车、游船、停车场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依据。4、游览参观点清理整顿情况,由清理小组按照清理内容和分工,依据调查和成本监审情况形成汇报材料,提出重新核定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停车场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意见,报市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5、市、县游览参观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要根据清理整顿情况,及时研究重新核定所管游览参观点的门票价格和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停车场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并向社会公示核定结果。市管游览参观点由市清理整顿领导小组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县管游览参观点由县价格部门公示,并报市价格部门备案。四、清理整顿的方法步骤清理整顿采取实地察看和听取汇报相结合,随机听取游客意见和查阅资料相结合,清理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成本监审与重新核定价格相结合的方法,由各小组按照分工对游览参观点逐个进行清理整顿。各游览参观点要认真做好准备,积极配合市、县的清理整顿工作。五、清理整顿时间安排1、调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
市、县价格部门按照分工,迅速开展游览参观点的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的调查清理,按要求对游览参观点有关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市发展和改革委。
2、成本监审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根据成本监审的初审意见,逐项进行核查落实,充分听取参观点的意见和建议,对游览参观点作出综合评价。8月底前形成书面材料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 3、重新核定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
根据清理小组的调查情况,由市(县、市)清理整顿领导小组(或市审价委员会)按照清理整顿的原则和成本审核情况,研究重新核定(维持或降低)游览参观点门票及缆车、观光车、游船、停车场等服务价格,规范游览参观点的价格行为。同时,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的要求,制定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两年内向社会免费开放方案,完善游览参观点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明确市、县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目录,提出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意见。4、价格公示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游览参观点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重新核定后,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将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向社会公布,便于游客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和优惠政策,增加价格透明度,增强游览参观点的自律意识,维护优秀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六、清理整顿工作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把清理整顿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各级价格部门要按照国家、省清理整顿的要求,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任务。
2、严肃物价工作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的规定,清理整顿期间,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停车场交通运输等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对存在价格违规问题的游览参观点,要边整边改,规范各种价格行为。
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游览参观点的价格秩序。通过清理整顿,对市、县降低的门票、交通运输等服务价格和取消的不合理收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游览参观点在清理整顿期间擅自涨价、乱收费等违价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确保清理整顿成果,维护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附:1、市管游览参观点价格一览表 2、清理整顿小组分工表 二○○八年七月九日 附表一市管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一览表
名 称 | 门票价格 | 批准文号 | 执行时间 | 停车场收费标准 | 备 注 |
龙门 | 80元/张 | 洛价费[2004]30号 | 04年4月1日执行 | 摩托车、电瓶车2元8座以下10元、9-20座15元、20座以上20元、电瓶车服务价格按洛价办[2006]9号执行 | 讲解费:高.中.初级讲解员讲解费按洛价费[2003]13号执行、专职讲解按洛价费[2004]30号执行.特殊讲解按洛价办[2006]34号执行 |
白马寺 | 35元/张 | 洛市价费〔2001〕71号 | 批复长期 | 摩托车、电瓶车2元8座以下10元、9-20座15元、20座以上20元 | 讲解费50元/每批次 |
古代艺术馆(关林) | 30元/张 | 洛发改收费[2004]14号 | 04年8月1日起执行 | 同 上 | 讲解费50元/每批次 |
洛阳博物馆 | 20元/张 | 洛价办〔2006〕24号 | 06.4.5-09.4.5 | 中文讲解30元外文讲解50元 | |
洛阳古墓博物馆 | 20元/张 | 洛价办〔2006〕24号 | 06.4.5-09.4.5 | 中文讲解30元外文讲解50元 | |
洛阳民俗博物馆 | 15元/张 | 洛价办〔2006〕22号 | 06.4.5-09.4.5 | 中文讲解30元外文讲解50元 | |
天子驾六博物馆 | 30元/张 | 洛价办〔2006〕41号 | 批复长期 | 中文讲解30元外文讲解50元 | |
洛八办 | 10元/张 | 洛价办〔2006〕24号 | 06.4.5-09.4.5 | ||
丽景门 | 20元/张 | 洛价办〔2006〕23号 | 06.4.5-07.4.5 | ||
小浪底景区 | 40元/张 | 豫发改收费〔2004〕1758号] | 04年9 月 25日起执行 | 坝后湖游船:六人电动船30元/小时、四人电动船20元/小时、四人脚踏船10元/小时、六人脚踏船15元/人、划浆船10元/小时洛价办[2007]54号 | 地下厂房50元/人;往返观光车10元/小时洛价办[2007]54号 |
白云山 | 60元/张 | 洛价办〔2008〕13号 | 08年7月1日起执行 | 小车(9座以下)5元10-20座10元、20座以上15元 | 索道上行40元、下行30元、往返60元、洛价[2007]28号2008年7月止。讲解费:50元/每批次 |
重渡沟 | 55元/张 | 洛价办〔2007〕31号 | 2007年7月11日执行 | 小车(9人座以下)5元、中轿10元、大轿车15元 | 讲解费50元 |
龙峪湾 | 50元/张 | 洛价办〔2006〕33号 | 2006年5月1日 | 小车(8人座以下)5元、中轿10元、大轿车15元 | 索道上行40元、下行30元、往返65元洛价办[2007]37号 |
老君山 | 30元/张 | 洛价费〔2003〕23号 | 小车3元、中轿5元、大轿车10元 | 讲解费50元 | |
倒回沟 | 30元/张 | 洛价办〔2006〕51号 | 06年6月15日执行 | 讲解费50元 | |
鸡冠洞 | 50元/张 | 洛价办〔2008〕15号 | 08年7月1起执行 | 小车10元、中轿15元、大轿20元 | |
天池山 | 35元/张 | 洛价办〔2008〕13号 | 08年7月1起执行 | 小车(9座以下)5元9—20座10元、20座以上15元 | 讲解费:50元/每批次 |
木扎岭 | 30元/张 | 洛价办〔2008〕13号 | 08年7月1起执行 | 小车(9座以下)5元9—20座10元、20座以上15元 | 讲解费50元/每批次 |
花果山 | 25元/张 | 洛市价费〔2001〕17号 | 2001年4月10日执行 | 同 上 | |
神灵寨 | 35元/张 | 洛价办〔2005〕59号 | 05年5月25日起执行 | 讲解费:50元/每批次 | |
龙潭大峡谷 | 40元/张 | 洛价办〔2008〕14号 | 08年7月1日起执行 | 小车(9座以下)5元9—20座10元、20座以上15元 | 讲解费50元/每批次 |
西泰山 | 45元/张 | 洛价办〔2005〕34号 | 2005年6月1日起执行半年未申报 | 小车5元、中轿(20座以下)10元、大轿15元 | 中文讲解30元外文讲解50元 |
养子沟 | 35元/张 | 洛价办〔2007〕31号 | 07年7月11日起执行 | 小车(9座以下)5元9—20座10元、20座以上15元 | 讲解费50元 |
注:龙门石窟景区、白马寺景区、小浪底景区门票价格属省管定价范围,相关服务价格属定价市管范围。
附表二
洛阳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清理整顿
小组分工
分 组 | 人 员 | 游 览 参 观 点 |
第一组 | 组长李炜 成员李海军 阎钢栓 王远征 宣 升 | 嵩县 汝阳 新安 孟津 白云山 天池山 木扎岭 西泰山 龙潭大峡谷 小浪底 古墓博物馆 |
第二组 | 组长牟耀辉 成员吕宝珠 刘子伯 张和平 张凤向 王文才 | 栾川 伊川 偃师 鸡冠洞 龙峪湾 重渡沟 养子沟 老君山 倒回沟 |
第三组 | 组长韩树民 成员刘长轩 刘红武 李红军 铁晓丹 | 城市区 洛宁 宜阳 龙门石窟 关林 白马寺 天子驾六博物馆 洛阳博物馆 民俗博物馆 洛八办 神灵寨 花果山 |
备 注 | 1、时间安排有各组自行掌握,确保在9月5日前完成。2、市成本监测所在2006年以来已进行成本审核的景区,对增加投入要进行补充。3、指导县价格部门对县管景区进行清理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