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

                                             洛发改办[2008]123号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发改委、物价局.(办)、委属有关科室、所、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06]30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拓展服务领域,本着“全面开展,重点推进”的工作原则,在全市积极开展以价格服务进商场、进医院、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进企业等“七进”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着眼于建立价格服务的长效机制,努力把价格服务做到群众身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化解价格矛盾,提升价格主管部门的整体形象,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构筑成民心工程,整合成系统工程,打造成品牌工程,为构建和谐洛阳,促进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形式
    市发改委成立“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办主任王虎立任组长,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物价检查所所长王喜乐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收费科、价格科、基金科、物价检查所、价格成本监测所、高新物价所、价格监测中心和价格认证中心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检查所综合科,与市物价办办公室联合办公。办公室主任由郭庄志兼任,副主任由李书杰、王海红兼任。各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通力合作,要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与日常价格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监督检查、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由主管领导挂帅、相关领导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协力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分工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市物价检查所负责全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牵头工作,并协调各相关科室和指导各县(市、区)物价部门开展活动。具体负责价格服务“进商场”、“进景区”、“进社区”工作,主要包括丹尼斯、大张量贩、王府井百货、中央百货等大型超市、量贩和市管以上景区以及市物价办直抓社区和派驻物价工作人员的社区。同时派出联络员配合有关科(室、所)开展工作。
     (二)收费管理科和经营收费管理科具体负责市属以上医院和学校的价格服务“进医院”、“进学校”活动,并指导各县(市、区)物价部门开展以上活动。
     (三)价格科、基金科和市价格认证中心具体负责市属大型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等)的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并指导各县(市、区)发改委、物价局开展以上活动。
     (四)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和高新物价管理所重点结合农调户成本调查和分工管辖,具体负责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并指导各县(市、区)物价部门开展以上活动。 
     (五)各县(市、区)物价局按照本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内“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四、目标及内容
    (一)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目标及内容
    负责单位:市物价检查所
    1、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进市场”活动,努力营造价格诚信社会氛围;有效防范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平、公开、信用的价格秩序;经营者与消费者价格矛盾与纠纷明显减少,合法价格权益得到保障;经营者价格法律意识和价格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价格诚信典型经验做法得到宣传和推广,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得到树立。  
    2、活动内容
    (1)抓好商品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监管和服务工作。
    (2)大中型商场(市场)显著位置应设置“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58举报电话”等价格警示牌。
    (3)制定科学的标准,选择条件成熟的商场(市场)开展“价格诚信单位”、“明码实价示范店”、“百城万店无假货商店”活动,建立并不断充实和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信息档案库,形成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资料。
    (4)引导经营者健全并公开有关价格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价格承诺活动。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开辟专栏,公布商场(市场) 物价员信息资料、调定价程序、价格纠纷处理办法、价格承诺书等。
    (5)选择有影响的大中型商场或专业市场作为重点示范服务单位,设立价格服务(监督)站点,设置商场(市场)价格服务台,负责受理本市场、商场及周边消费者咨询、投诉,并置备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供消费者免费翻阅。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内部价格检查制度,配备1—2名专兼职物价工作人员,条件许可的可建立价格管理机构;定期为服务单位讲解有关价格知识、价格法规,培训相关人员,提供价格信息和价格咨询,并帮助企业规范价格行为。
    (二)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目标及内容
负责单位:收费管理科、经营收费管理科  
  1、活动目标     
    围绕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积极抓好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并把此项活动作为群众最关心、影响最广泛、效果最显著的重点工程来抓。进一步加大医药价格服务和日常监管力度,增进价格主管部门与医院之间的沟通了解,促进医院建立健全内部医药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价格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药价格管理政策,做到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公开透明,价格行为规范,广大病患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活动内容
   (1)督促医院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和公示、查询服务网络,并在医院划价处、结帐处等窗口显著位置设置“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 358举报电话”等价格警示牌。非营利性县及县以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电子触摸屏和计算机查询系统;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于2006年10月底以前,将主要及常用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公示栏等方式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按规定及时更新收费项目、标准及相关内容,月刷新率100%。对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度,方便患者查询。
    (2)选择大、中型医院作为重点示范服务医院,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指导帮助市级重点医院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专(兼)职物价员制度、规范收费提醒制度和咨询制度、医药价格公示查询制度等;主动提供价格咨询服务,宣传价格政策,促进医院用足用好价格政策,努力帮助医院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鼓励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努力降低服务成本。
    (3)大中型医院应设立价格服务咨询台和价格监督意见箱,置备收费项目和标准供就诊群众翻阅并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并备有价格政策宣传资料。
    (4)设立医院价格服务流动站,制定服务计划,定期针对医院开展价格政策培训、咨询服务或宣传活动,如上门咨询或宣传、举办讲座等。
     (5)引导医院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价格诚信单位”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医院遵守价格政策法规的自觉性。  
(三)价格服务“进学校”活动目标及内容
    负责单位:收费管理科、经营收费管理科
    1、活动目标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建立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维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在价格主管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学生家长之间建立起一条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渠道,建立起一个“教育收费规范校”和“教育收费诚信示范校”的新机制,构建和谐的教育收费环境。
    2、活动内容  
    (1)督促学校实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及时更新收费项目、标准及相关内容,备有价格政策宣传资料。
    (2)选择重点学校作为重点示范服务学校,学校显著位置应设置“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 358举报电话”等价格警示牌;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指导帮助重点示范服务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专兼职物价员制度、规范收费提醒制度、内部价格检查制度、价格公示查询制度等;引导学校在校内开展各种形式的针对学生和家长的相关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如专题宣传栏、致家长的一封信等。
   (3)设立学校价格服务流动站,定期针对学校开展价格政策咨询服务或培训活动,如上门咨询或宣传、举办讲座、网上答问等互动性活动。                  (4)推动学校“价格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的价格行为。
    (四)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目标及内容
    负责单位:市物价检查所
    1、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初步建立街道社区价格服务(监督)网络,发动社区群众参与社区价格管理、参与社区价格监督,保障国家价格法规政策在社区得以正确贯彻执行;落实社区内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和明码标价,切实提高价格和收费的透明度,使居民在社区内明白消费、放心缴费;为社区群众提供价格政策、价格管理、价格监督、价格评估、价格成本信息、价格咨询等服务;进一步畅通“12358”价格举报渠道,化解社区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努力维护社区居民的价格权益;促进社区形成良好价格秩序,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2、活动内容
    (1)设立社区价格公示栏(宣传栏),做好涉民价格收费公示工作,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2)设置社区价格服务(监督)工作站,配备具备价格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受理社区居民价格咨询,协助受理价格投诉,协调本社区价格纠纷,及时上报价格突发事件。
    (3)印制价格服务便民手册,普及价格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价格维权意识和能力。
    (4)组织社区价格服务(监督)工作站开展现场受理价格咨询、价格举报活动,及时协调、处理社区居民的价格举报问题。
    (五)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目标及内容
    负责单位: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市高新物价所
    1、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建立农村价格服务机制和体系,将价格服务工作向农村延伸;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价格政策,增强农民的自我维权意识;加大农村价费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价格信息和成本资料信息的弓I导作用,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为农民增产增收服务;充分利用物价职能和价格杠杆,促进农村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不断探索“三农”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活动内容
    (1)抓好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及时更新收费项目和标准。
    (2)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作用,督促、指导各区(市、县)设立村级农村价格服务站,配备1—2名具备一定价格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村民咨询,协助受理价格投诉,协调本村价格纠纷,及时上报价格突发事件。
    (3)成立县级农村价格服务流动工作站,轮流到乡镇提供定点、定时、定人的价格服务,并在当地媒体和村级价格服务站公示流动工作站服务安排和内容。
    (4)定期开展涉农收费入户调查,及时了解涉农收费情况。
    (5)选择乡镇作为重点示范服务点,定期向乡镇、农民提供价格政策咨询和农副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市场价格信息,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六)价格服务“进景区(点)”活动目标及内容
    负责单位:市物价检查所
    1、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点)”活动,加大价格服务和价格监管力度,促进旅游景区(点)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价格政策法规,达到价格行为规范、旅游价格秩序良好、维护广大游客和景区(点)自身的合法权益。
     2、话动内容     
    (1)督促景区(点)门票价格执行规定标准,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   
    (2)指导帮助景区(点)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
    (3)督促景区(点)在售票点、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58举报电话”等价格警示牌。
    (4)督促景区(点)内停车场点必须使用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收费牌,按规定收费,公示“12358”价格举报电话。
    (5)督促景区(点)内旅游纪念品销售、餐饮娱乐业等服务行业规范明码标价。
    (6)旅游旺季组织巡查,重要景区(点)设置流动或固定价格投诉点,现场受理游客咨询和投诉。
    (7)抓好对景区(点)的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印制价格便民手册,放置在醒目位置供游客取阅。
    (七)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目标及内容
    负责单位:价格科、基金科和市价格认证中心
    1、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加大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服务力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2、活动内容
    (1)促进企业对相关价格政策法规的理解,做好涉企价格法规政策宣传保障企业知情权,维护企业的合法价格权益,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2)通过细致周到服务,增进价格主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理解;
    (3)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价格管理水平,增强企业遵守价格政策法规的意识;
    (4)逐步推进企业的价格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的价格行为,营造良好的价格秩序。
    五、几点要求
    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机关、解决涉及民生价格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作为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不懈、务求实效。
    (一)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总体方案和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等“七进’’的专项活动方案。通过抓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进而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协调解决好监督与服务、检查与管理的关系,改变传统的定价、调价、查价工作方式,一手抓价格监管,一手抓价格服务,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统筹安排,力争有所突破。要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作为价格部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真正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出做到群众的身边
    (二)抓好典型,扩大影响。各县(市、区)要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与价格诚信单位评选、企业物价员队伍建设、打击商业价格欺诈和价费公示、监督咨询以及12358举报电话受理、推行明码标价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大力提升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层次和知名度。要充分利用洛阳价格信息网和价格法规政策、价格行情和价格分析预测等资源,向社会各层面提供信息服务。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把价格服务送进千家万户,扩大“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社会影响。
各县(市、区)每个月要在当地政府网和洛阳价格信息网发布不少于1条“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动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分级建立“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联系点,并明确目标要求,从各方面给予重点帮助和指导,抓好典型示范。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价格服务进万家”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价格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使活动制度化、持久化,确保价格服务工作持续、高质量地开展下去。要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价格监管和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规范化检查所等评比活动的重要内容,并作为目标责任进行全面考核。同时,要逐步建立价格服务工作联系制度、价格服务目标考核评比制度、价格服务效果反馈制度。
    (四)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学习观摩、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交流经验,推广先进。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善于发现和归纳规律性的东西,积极探索价格服务的新法、新举措,拓展价格服务领域,丰富价格服务内容,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引向深入。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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