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政策解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政策解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改革下一步的目标,是推进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适应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所有国有企业都必须进行公司制改革,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此基础上,除极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军工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保留国有独资形式之外,其他应发展为股权多元化公司;探索完善国有产权、股权流转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我市工作建议:坚持以市场化为方向,根据放宽市场准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要求和我市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深入探索分类改革、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式,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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